
【经】 incomplete customs union
不完全关税同盟(Incomplete Customs Union)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过渡形态,指成员国之间仅对部分商品取消内部关税并实施共同对外关税,但仍保留部分商品的自主关税政策。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
局部贸易自由化
成员国通过协议对特定类别商品(如工业制品)实施零关税,但农产品、能源等敏感领域可能维持原有关税壁垒。这种选择性开放常见于区域经济合作初期,例如东盟早期框架下成员国对部分农产品的保护性政策。
非统一对外关税
尽管同盟对外宣称共同关税政策,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差异化税率。例如成员国A对进口汽车征收20%关税,成员国B可能保留15%的自主调整空间。这种现象在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的过渡阶段曾出现。
保留独立贸易协定权
成员国仍可与第三方签署独立贸易协议,如欧盟在成为完全关税同盟前,部分国家曾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保持双边协定。这种灵活性降低了经济主权让渡程度。
该形态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具有双重性:短期可促进协议商品贸易量增长(根据IMF研究,局部同盟可使成员国贸易量提升12-18%),但长期可能因规则碎片化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学界普遍认为其本质是政治博弈与经济利益平衡的阶段性产物。
不完全的关税同盟是关税同盟的一种过渡形态,其核心特点是成员国之间未完全取消内部关税,同时在对外关税政策上可能缺乏统一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不完全的关税同盟指成员国在建立统一关税政策的过程中,尚未完全废除彼此之间的关税,而是采取逐步取消的方式。这一阶段通常是为了避免经济剧烈波动,允许成员国在过渡期内保留部分内部关税。
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若立即取消所有关税可能导致成员国产业受到冲击,因此需要通过渐进式调整来平衡贸易自由化与国内经济稳定。
方面 | 不完全关税同盟 | 完全关税同盟 |
---|---|---|
内部关税 | 部分保留,逐步取消 | 完全取消 |
对外关税政策 | 可能不统一 | 统一制定共同对外税则 |
实施阶段 | 过渡阶段 | 最终形态 |
历史上,许多区域性经济组织在初期会采用不完全关税同盟的形式。例如,早期的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在迈向共同市场前,曾经历关税逐步取消的过程。这种模式有助于减少经济整合的阻力,促进成员国间的长期合作。
如需进一步了解关税同盟的经济效应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来源中的高权威性网页(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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