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ocialist discipline of labor
socialism
【法】 social justice
【经】 labour discipline
社会主义劳动纪律(Socialist Labor Discipline)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秩序和行为规范,旨在保障生产活动的有序性、效率性及集体利益。其核心是自觉性与强制性的统一,既依靠劳动者的觉悟,也依托法律法规的约束。
劳动者需主动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体现主人翁责任感。例如按时到岗、保质完成生产任务、爱护公共财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
强调个人劳动服从集体生产需要,维护生产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避免因个人行为影响整体生产效率(《宪法》第42条)。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企业有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劳动法》第3、4条)。违反纪律可能承担警告、降薪甚至解除合同等责任(《劳动合同法》第39条)。
通过表彰模范劳动者(如“劳动模范”称号)激励积极性,同时对违纪行为实施教育或处分,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源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纪律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列宁指出:“社会主义劳动纪律是同志式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列宁全集》第34卷),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强制压迫。
在汉英词典中常译为:
维护劳动纪律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劳动者权益(如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
参考资料
注:具体条款可查阅全国人大官网(www.npc.gov.cn)或司法部法律法规数据库。
社会主义劳动纪律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具有鲜明的社会属性和制度特征。以下从定义、特征、内容及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综合说明:
一、定义与性质 社会主义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共同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以保障生产秩序、维护劳动者权益为目标。其核心是通过规则约束劳动行为,实现集体劳动的有序性。与农奴制(靠暴力维持)、资本主义(靠经济压迫维持)不同,社会主义劳动纪律主要依赖劳动者的自觉性,辅以必要强制性手段。
二、主要特征
三、核心内容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四、实施保障 通过宪法确立基本原则(如《宪法》第53条),结合《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中强调教育引导为主,辅以奖惩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对纪律制定有参与监督权。
剥制倍低音巴松笛标志运算元布尔达赫氏盖草书原稿臭芦荟触物感痛到达重量飞燕草色素槲蕨静态化肌止端可实行的赖歇特氏瘢痕来帐离子交换剂卤莽的螺纹铣床明质氖灯泡泡沫值偏身感觉异常热应力溶液输送泵栅极接地电路赦水扬酸锂调试方式通过孔连接微程序控制系统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