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ules of the law merchant
commercial law
【经】 commercial law; law merchant; mercantile law
general rule; usual practice
商法通例(General Principles of Commercial Law)是指商事活动中被普遍认可并长期遵循的规范性原则和惯例体系。该概念源于商事实践与法律规则的融合,具有跨国适用性和专业指导性。以下是其核心内涵解析:
法律属性与构成要素
商法通例包含商事主体行为规范(如诚信原则、公平交易义务)和商事纠纷处理规则(如商业惯例优先适用原则)。《元照英美法词典》将其定义为"商业实践中形成的普遍性规则,可作为法律缺位时的补充依据"。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4条即体现了"适销品质"这一通例的法定化过程。
国际商事实践应用
在国际贸易领域,国际商会(ICC)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被公认为典型商法通例,其FOB、CIF等条款构成全球贸易的基础框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示范法体系也大量吸收各国商事惯例,形成统一适用标准。
司法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2019)最高法民终123号判决,商事惯例的司法适用需满足三项要件:普遍认知性、反复实践性和内容确定性。美国《统一商法典》第1-303条则规定商业惯例的证明需通过专家证词或权威文献佐证。
参考文献来源:
元照英美法词典(第2版)
英国《货物买卖法》立法文书库
国际商会官网INCOTERMS专题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文本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报案例库
美国法律学会《统一商法典》注释版
商法的“通例”通常指商法体系中的一般性规则或通用原则,类似于“商法通则”,用于调整商事活动的基本框架。以下是关于这一概念的综合解释:
商法通例是商法体系中适用于各类商事活动的基础性规范,它不针对特定领域(如公司法、票据法),而是为整个商法提供通用原则。其核心作用是统一商事法律适用标准,填补具体商事单行法的空白。
相关概念在不同法域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我国尚未制定形式意义上的《商法通则》,但《民法典》已部分承担通例功能。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国家的制度设计,建议查阅该国商法典或商事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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