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habeas corpus; habeas corpus writ
人身保护令状(Writ of Habeas Corpus)是司法机构签发的法律文书,旨在保护公民免受非法拘禁或限制人身自由。该制度起源于英国普通法,现被多国纳入司法体系。根据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法院可依申请向受暴力威胁者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其核心特征包含三方面:
国际比较视角下,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明确该令状不得中止(除非发生叛乱),而中国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将其本土化为家庭暴力防治工具。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第三款亦规定,任何被逮捕者有权要求法庭审查拘捕合法性。
人身保护令状(或称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概念,主要涉及对个人人身自由的保护,根据应用场景可分为以下两类解释:
这是中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核心制度,属于民事强制措施,旨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安全。
源于英国普通法,主要用于审查拘押合法性,确保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
中文语境下的“人身保护令状”通常指家庭暴力相关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而非普通法中的“Habeas Corpus”。需注意区分两者的法律背景和适用范围。
如需进一步了解申请流程或法律依据,可参考《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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