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妾"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婚姻制度概念,在汉英词典中通常被译为"concubine",其词义包含多重社会文化内涵。根据《汉英综合大辞典》(2010年第三版),该词项解释为:中国古代法律允许的男子在正妻之外纳娶的配偶,其法律地位低于嫡妻。该释义基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的立法考据。
从社会语言学角度分析,《中华文化关键词》(外研社,2018)指出"妾"的制度可追溯至商周时期的"媵妾制",秦汉后形成以"一夫一妻多妾"为特征的家庭结构。该制度在《唐律疏议》中确立为"妻妾有别"的法律原则,规定妾所生子为庶出,继承权受限。
现代汉语语境中,《现代汉语规范词典》(2022修订版)强调该词的历时性特征,指出随着1950年《婚姻法》实施,纳妾行为已被法律禁止,当代使用多出现于历史文献研究或文学作品中。美国汉学家Ebrey在《剑桥中国史》中通过比较研究,认为英语"concubine"未能完全传达汉语"妾"所包含的宗法制度内涵。
在跨文化交际层面,北京大学《汉英社会文化词典》特别标注该词的翻译注意事项:不同于西方语境中的情妇概念,"妾"在古代中国具有半合法身份,需结合具体历史时期的礼法制度进行解释。该词项在《牛津中国法律术语词典》中被归入"历史法律制度"分类。
“妾”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历史词汇,其释义可从以下几个维度展开:
甲骨文中的“妾”由“辛”(刑具)与“女”组合而成。最初指有罪的女奴,如《说文解字》载“妾,有罪女子给事者”。这一构形反映了古代将女奴视为“受刑者”的社会观念。
妾在家族中无宗法权利,不能参与祭祀,所生子女为庶出。这种制度在东亚、印度等多地存在,但中国自20世纪后已废除。
当代“妾”主要用于历史研究或文学创作,日常生活中已无实际制度。日语中“妾(しょう)”保留了类似含义。
(注:以上内容综合自等权威考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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