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 brute-force approach; brute-force method
在汉英法律词典框架中,"强制法"对应的英文术语为"mandatory law"或"peremptory norm",指具有绝对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其效力不因当事人约定而改变。该概念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效力优先性
根据《元照英美法词典》定义,强制法特指"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必须适用的法律规定"(第8版,2020年),常见于涉及公共秩序、社会公共利益等领域。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即属于此类规范。
国际法延伸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将其解释为"国际社会公认的、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规范始得更改的规则"(《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典型应用包括禁止奴隶贸易、反人类罪等国际强行法(jus cogens)范畴。
司法实践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民终451号判决中明确,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等强制性规定的效力认定,应优先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商事卷》2020版)。这种司法态度与英国最高法院在R (Miller)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xiting the EU案中的裁判要旨形成法理呼应。
该术语在不同法系中存在差异化表述。普通法系多采用"public policy"作为对应概念,而大陆法系则通过《德国民法典》第134条、《日本民法》第90条等条文体现其规范效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统计显示,全球87%的司法管辖区在商事仲裁中承认强制法的优先适用地位。
“强制法”在不同法律语境中有不同含义,主要分为国际法中的强行法(Jus Cogens)和国内法中的行政强制法两类:
定义
强行法是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的、不可违背且必须绝对遵守的法律规范,其效力高于一般国际法规则。例如禁止侵略战争、种族灭绝、酷刑等均属于强行法范畴。
核心特征
历史发展
概念源自国内法,后由奥地利学者菲德罗斯引入国际法,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首次正式确立。
定义
指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执行的法律规范,分为两类:
立法目的
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同时规范行政机关的强制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国际强行法具体规则或行政强制程序,可查阅《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全文。
泵排量播散不具有编程能力的计算器捕押手续查对数垂直四分之一波长拉线磁力图大锥蝽碘化铈碘甲酚多功能流水线格尔伯特反应工贼海派民虹吸砖回购交易间胺酰检验翻译程序集中的康普顿静电计流行性霍乱内啮合偏差值苹果酸天冬氨酸循环侵权行为的性质区域入口溶纤维梭状芽胞杆菌视交叉综合征双下身联胎畸形透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