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non-physical assets
blame; evildoing; have to; non-; not; wrong
【計】 negate; NOT; not that
【醫】 non-
【經】 physical assets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非實物資産”指不具備物理形态、但能為持有者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或權利。其核心英文對應術語為Intangible Assets(國際通用會計術語)。以下是符合(專業性、權威性、可信度)原則的詳細解釋:
非實物資産(Intangible Assets) 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無實物形态的可辨認非貨币性資産。其核心特征包括: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IAS 38),非實物資産分為:
《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IAS 38)明确定義無形資産為:“可識别的非貨币性資産,無實物形态”,強調其需滿足“可分離性”(如可出售)或“合同/法定權利”标準。來源:IFRS Foundation, IAS 38
第6號準則指出,非實物資産需同時具備“可辨認性、控制權及未來經濟利益”,排除自創商譽和内部品牌。來源: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産》
ASC 350條款要求對無形資産進行減值測試,區分有限壽命(需攤銷)與無限壽命資産(如永久商标權)。來源:FASB ASC 350
對比維度 | 非實物資産(Intangible Assets) | 實物資産(Tangible Assets) |
---|---|---|
存在形式 | 權利/知識資源 | 物理實體(設備、廠房) |
價值波動 | 依賴市場預期,波動性高 | 受折舊影響,相對穩定 |
交易市場 | 流動性較低,定價複雜 | 标準化市場,估值透明 |
結論性定義:
非實物資産(Intangible Assets)是以知識、權利或關系為核心載體的經濟資源,其價值源于法律保護或市場獨占性,是現代企業核心競争力的量化體現。
非實物資産是指沒有實物形态但具有經濟價值的資産,其核心特征在于其價值不依賴于物理實體,而是通過法律、合同或市場認可來體現。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特征
非實物資産通常指企業或個人擁有或控制的、無法通過物理形态直接感知的資産,但可通過法律或經濟手段确權并産生收益。例如專利權、商标權、債權、虛拟財産(如數字貨币、遊戲道具)等,均屬于此類資産。
常見類型
與“虛資産”的區别
需注意,“非實物資産”不同于“虛資産”。虛資産指資産價值存在水分或虛增,可能誤導財務判斷(如長期待攤費用中的不合理部分),而非實物資産本身具有實際經濟價值(參考、)。
示例補充:某公司持有的軟件著作權雖無實體,但可通過授權許可獲得收益,這屬于典型的非實物資産。而虛資産可能表現為高估的商譽或未實際利用的專利,需在財務分析中謹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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