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訴訟英文解釋翻譯、法律訴訟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action at law; judicial proceedings; legal action; legal proceedings
相關詞條:
1.actionatlaw
例句:
- 他正在威脅說要提出法律訴訟,但等他接到我律師的那封時,他馬上就退卻了。
He was threatening legal action but he soon backed down when he got that letter from my solicitor.
- 民事的,民法的關于個人隱私權及相關于這些權利的法律訴訟程式的,區别于刑事的、軍事的或國際的條例或訴訟程式
Relating to the rights of private individuals and legal proceedings concerning these rights as distinguished from criminal, military, or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or proceedings.
分詞翻譯:
法律的英語翻譯: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訴訟的英語翻譯: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經】 litigation
專業解析
法律訴訟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法律解析
一、中文定義與法律内涵
法律訴訟(Legal Action/Lawsuit)指當事人通過法定程式向法院提出請求,由司法機關依法審理并裁決糾紛的活動。其核心要素包括:
- 主體:原告(Plaintiff)與被告(Defendant)雙方;
- 客體:争議的民事、刑事或行政權益;
- 程式:起訴、受理、審理、裁判、執行等法定環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
二、英文對應術語解析
英文術語"Litigation"(訴訟)源于拉丁語 litigare(争論),在英美法系中特指:
- 正式程式:通過法院系統解決争議的司法過程(區别于仲裁/調解);
- 類型細分:
- Civil Litigation(民事訴訟):涉及合同、侵權等私權糾紛;
- Criminal Prosecution(刑事訴訟):由國家提起的刑事指控;
-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行政訴訟):針對政府行為的司法審查。
三、關鍵法律特征對比
要素 |
中文法律體系 |
英美法律體系 |
啟動主體 |
公民、法人或檢察機關(刑訴) |
個人、企業或政府(如DOJ) |
證據規則 |
法官主導調查(《民訴法》第64條) |
當事人對抗制(Adversarial System) |
終局效力 |
兩審終審(《法院組織法》第11條) |
可上訴至最高法院(如SCOTUS) |
四、典型流程與實務要點
- 起訴階段:原告提交訴狀(Complaint/Pleading),法院立案審查(《民訴法》第123條);
- 審理階段:證據交換(Discovery)、開庭辯論(Trial);
- 執行階段:判決生效後強制履行(如查封財産)。
⚠️ 風險提示:濫用訴訟可能構成惡意訴訟(Vexatious Litigation),需承擔侵權責任(參考《侵權責任法》第6條)。
五、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Litigation"的程式性定義(北京大學出版社);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文書樣式》對訴訟流程的規範闡釋;
- 美國法律協會(ALI)《沖突法重述(第二版)》第24條關于跨州訴訟的管轄權規則。
: 北京大學出版社《元照英美法詞典》2017版,ISBN 978-7-301-28643-0
: 最高人民法院官網《民事訴訟文書樣式》,2020年修訂版
: American Law Institute, 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flict of Laws §24 (1971)
網絡擴展解釋
法律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依法解決糾紛或追究責任的專門活動。以下從定義、分類、程式等角度綜合分析:
一、定義與核心要素
法律訴訟俗稱“打官司”,是當事人或公訴機關請求法院依法審理并裁決争議的過程。其核心要素包括:
- 主體:包括司法機關(法院)、當事人(原告/被告)及其他訴訟參與人。
- 目的:解決未可調争議,維護合法權益或追究犯罪行為。
- 法律依據:需遵循《民事訴訟法》《民法典》等實體法與程式法規定。
二、主要分類
根據争議性質可分為三類:
- 民事訴訟:解決平等主體間的財産、人身糾紛(如合同違約、侵權)。
- 刑事訴訟:由國家公訴機關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
- 行政訴訟:處理公民、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的行政争議。
三、基本程式
- 起訴/立案:當事人提交訴狀或公訴機關提起指控,法院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條件。
- 審理:法院組織庭審,雙方舉證質證,法官查明事實并適用法律。
- 裁判:法院作出判決或裁定,确定權利義務關系。
- 執行:敗訴方履行裁判内容,拒不履行時可申請強制執行。
注:刑事訴訟程式還包括偵查階段。
四、制度特點
- 終審制度:中國大陸實行“二審終審制”,但小額訴訟等特定案件適用一審終審。
- 時效規定:如民事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自權利人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算。
五、意義與作用
作為法治社會核心機制,法律訴訟通過權威裁判定分止争,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其程式性和強制性特點确保糾紛解決的規範性與執行力。
如需更具體的法律條文或案例參考,可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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