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hild-stealing
a littel; brief; omit; plan; slightly; summary
entice; guide; induce; lead; lure; seduce
children; infant
【醫】 child; Paedo-; pedia-; pedo-
略誘兒童是刑法領域的重要術語,指以欺騙、引誘或其他非暴力手段使未成年人脫離法定監護人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2條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該術語在英文中可譯為"child abduction"或"kidnapping of minors",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将其定義為"任何非法轉移或滞留兒童,侵犯監護人合法權利的行為"。司法實踐中需同時滿足主觀故意和客觀脫離監護的雙重要件,且不要求具有勒索財物目的,與普通綁架罪形成本質區别。
權威法律數據庫顯示,此類犯罪在中國呈現手段智能化特征,常見于網絡遊戲誘導、虛假招聘等新型犯罪場景。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發布的典型案例強調,即便未實施身體強制,通過心理操控使未成年人自願脫離監護也構成既遂。
“略誘兒童”是一個法律術語,主要指向通過脅迫、欺騙或暴力手段拐騙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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