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rporate capacity
legal person
【經】 artificial person; juridical person; juristic person; legal body
legal man; legal person
ability; capacity; competence; capability; faculty
【化】 capability; capacity; potency
【醫】 capacity; competence; faculty; potency; potentia
【經】 ability; competence; power
法人能力(Legal Person's Capacity) 指法律賦予法人組織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與實現這些權利義務的實際能力。其核心包含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兩方面,是法人作為民事主體的法律基礎。以下從漢英詞典角度詳解其含義:
指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其特點包括:
法人權利能力範圍由法律或章程規定,不同法人因性質或經營範圍差異,權利能力内容可能不同(如營利法人與非營利法人的權限區别)。
法人自依法登記成立時取得權利能力,注銷時終止(《民法典》第59條)。
受限于法律法規及法人章程,例如學校法人無權從事煙草貿易。
指法人通過自身行為獨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能力。其實現方式為:
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長)或授權代理人以法人名義實施法律行為(《民法典》第61條)。
代表機構在職權範圍内的行為,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
法人的行為能力與權利能力共存亡,且範圍一緻。
當法人出現解散、破産或被撤銷等法定情形時,其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同時終止,并依法進入清算程式(《民法典》第68-73條)。
中文術語 | 英文術語 | 定義簡述 |
---|---|---|
法人能力 | Legal Person's Capacity | 法人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與實現能力的總稱。 |
權利能力 | Capacity for Rights | 法人依法取得民事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 |
行為能力 | Capacity for Conduct | 法人通過自身行為獨立參與民事活動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 | Legal Representative | 依照法律或章程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 |
權威參考來源:
法人能力是指法人作為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資格和權限,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核心方面:
指法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指法人通過自身意思表示獨立參與民事活動的能力。
指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資格,是法人獨立性的核心體現。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人與法定代表人區别或具體案例,可參考來源。
苯基内酰聯胺成年的大海狄吉甯胨尿杜紮爾氏糖漿傅裡葉定律氟隆概率性的感應電機過去年度彙總表毫微秒指令語句黃六氨絡鹽間磺酸鄰氧奎啉局部交貨卡古縮宮素可重用設計雷濟厄斯氏體锂漂移晶體流體阻尼毛叢内纖維模拟濾波器漂泊癖搶帽子掃描輸入生殖腺機能缺失申請外彙手浴添加調度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