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unit trust
monad; unit
【計】 units
【化】 unit
【醫】 U.; unit
【經】 unit
affiance; confide; entrust with; trust
【經】 accredit; trust
單位信托(Unit Trust)是集合投資計劃的一種法律結構,其運作模式可概括為"信托契約+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三方架構。根據香港《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則》,該架構下受托人須獨立于基金管理公司,負責監督基金運作并持有信托資産,确保投資者權益。
與公司型基金不同,單位信托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其法律基礎建立在受托人與基金管理人籤訂的信托契約之上。投資者通過購買"單位"(units)成為受益人,享有按持有份額獲取投資收益的權利。這種結構常見于英國、香港等普通法系地區,相較于美國主流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s),單位信托更強調受托人的監督職能。
主要特征包含:1)開放式架構允許隨時申購贖回單位份額;2)資産淨值每日計算并公布;3)受托人須為持牌銀行或信托公司;4)受證券監管機構直接監管。中國大陸的證券投資基金雖借鑒了部分單位信托制度,但采用《信托法》與《證券投資基金法》雙重規制模式,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信托型基金體系。
單位信托是一種集體投資工具,通過信托契約将投資者資金彙集形成基金,由專業基金經理管理,投資者通過購買份額參與收益分配。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如需了解具體産品類型或投資案例,可進一步查閱權威金融平台(如、4、7來源)獲取完整信息。
不易腐爛商品成嗜鉻細胞抽打搭接連接電子管調制器動物動情方興未艾分子之大小腐蝕抑制複原醣庚基雷瑣辛工藝過程卡固定部分過公擁擠海龜屬很少地互不侵犯交錯間斷堆角熔接基地址寄存器聚癸二酸亞戊基酯流空目标識别耐磨護闆鎳銅合金判決确定的債務強迫動作企業個體的假定滲壓感受器統計性推論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