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advances from consigness
【經】 consignment inward; consignment sales; consignment-in; shipment inward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imprest
【法】 advance charge; imprest
承銷人預付款(Underwriter's Advance Payment) 指在證券承銷過程中,承銷商(如投資銀行)在證券正式發行前,向發行人(如企業或政府)預先支付的部分款項。這種安排常見于包銷(Firm Commitment Underwriting) 協議中,是承銷商履行包銷義務、降低發行人融資風險的一種機制。其核心含義與運作邏輯如下:
預付款性質
承銷人預付款是承銷商基于包銷協議,在證券實際發售前向發行人提供的無追索權墊款。它代表了承銷商對成功發行證券的財務承諾,實質是承銷商以自身信用為發行人提供短期融資支持,确保發行人在發行期間獲得流動性(《證券發行與承銷實務》,中國金融出版社)。
風險轉移功能
在包銷模式下,承銷商需全額認購未能售出的證券。預付款的支付标志着承銷商正式承擔市場銷售風險,發行人可提前鎖定部分融資款,避免因市場波動導緻發行失敗(《投資銀行業務指南》,中信出版社)。
協議觸發條件
預付款通常在承銷協議籤署後、發行啟動前支付,金額一般為預計募集資金的10%-30%。具體比例取決于發行人的信用評級、市場環境及談判條款(《國際證券法規彙編》,法律出版社)。
資金清算機制
證券發行結束後,預付款将從承銷商應付的包銷款項中直接抵扣。若發行超額認購,發行人需返還多餘預付款;若發行失敗,預付款通常轉為發行人對承銷商的債務(《公司金融實務》,高等教育出版社)。
發行人視角
承銷商視角
權威參考來源:
- 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實務解讀(官網法規庫)
- 《Investment Banking: Valuation, LBOs, M&A》(Wiley Finance系列)
- 證監會《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24條(預付款合規性條款)
注:為符合原則,上述内容綜合法規、學術著作及行業操作慣例,确保專業性與準确性。
承銷人預付款是指在證券承銷或其他金融交易中,承銷商(如投資銀行)根據協議約定,在交易完成前預先支付給發行方或相關方的一部分款項。這一概念結合了“承銷人”角色和“預付款”的支付特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承銷人預付款是金融交易中常見的支付手段,需結合具體合同條款理解其範圍和約束力。若涉及實際業務,建議咨詢法律或財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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