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fiscatory taxation
confiscate; confiscation; seizure
【經】 seize; seizure
taxes
"充公賦稅"是中文法律與財稅領域特有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部分解析:
一、術語構成
充公:指國家依法将私人財産強制收歸公有。《牛津漢英法律詞典》将其英譯為"confiscation",特指因違法或違約行為導緻的財産沒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0條,稅務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可采取強制措施。
賦稅:即稅收(taxation),《現代漢英綜合大辭典》定義為"國家為實現職能向納稅人強制征收的貨币或實物"(國家稅務總局,2023)。包括直接稅、間接稅等類别。
二、組合定義 該複合詞描述國家通過稅收制度實現財産公有化的雙重機制:
三、執行依據
四、國際比較 對比英美法系中的"eminent domain"制度,中國充公程式更強調行政執法屬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2024)。
(注:因平台限制未添加具體鍊接,所述法律條文可通過中國政府網、國家稅務總局官網等權威渠道核驗)
定義:
賦稅是國家為實現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依法向民衆強制、無償征收的財政收入,主要包括田賦(土地稅)和其他各類捐稅的總稱。其本質是國家參與社會財富分配的手段,體現特殊的社會經濟關系。
曆史與内涵:
功能:
定義:
充公指将個人或集體的財産依法沒收,轉為國家或集體所有。常見于處理非法所得、涉案財物或違反規定的財産。
適用場景:
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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