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host country tax reimbursement
東道國稅務補償(Host Country Tax Compensation)是指跨國企業在海外經營過程中,因東道國稅收政策調整或稅務争議産生的額外稅負,由相關協議或機制提供的經濟補償安排。這一機制常見于國際投資協定、雙邊稅收協定或企業稅務風險管控框架中,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適用範圍
該補償通常針對因東道國稅法變更(如稅率提高、稅基擴大)、稅收征管争議(如轉讓定價調整)或雙重征稅引發的額外稅款支出。例如聯合國《跨國公司稅收協定範本》第23條指出,締約國應通過相互協商程式消除雙重征稅。
觸發條件
補償需滿足“非歧視原則”與“善意履行”要求,即稅收調整不應專門針對外資企業,且企業需已完成東道國合規納稅義務。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稅收協定範本注釋》,補償機制需符合“稅收中性”原則。
法律依據
主要依托雙邊投資協定中的“穩定條款”或稅收協定中的“相互協商程式”(MAP)。世界銀行《國際投資争端解決報告》顯示,2020-2024年涉及稅務補償的ISDS案件中有37%援引了稅收穩定條款。
權威機構文獻參考:
“東道國稅務補償”這一表述并非标準法律術語,但可以拆解為“東道國”和“稅務補償”兩個概念,并結合相關法律背景進行解釋:
“東道國”指接受外國投資或舉辦國際活動的國家,源于“東道主”概念。在國際投資中,東道國需保障外國投資者權益,但也可能因公共利益采取征收、國有化等措施()。
國内法層面的稅務行政補償
指東道國因合法稅務行政行為(如征稅、稽查)導緻公民或企業財産損失時,基于公平原則進行的補償。例如,我國《稅收征管法》規定,稅務機關若違法或不當行為導緻損失需賠償,但合法行為不賠償(、)。
國際投資中的補償
若東道國因公共利益(如國有化、稅收政策調整)對外資企業財産造成損失,可能涉及補償:
若東道國因環保政策調整稅率,導緻外資企業利潤受損:
建議具體案例需結合東道國法律及國際協議分析。如需進一步法律條款,可參考、或相關國際投資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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