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egitimate son
【機】 leaven
在中國傳統宗法制度中,"嫡子"(dí zǐ)指正妻所生的兒子,是封建繼承體系的核心概念。根據《漢英綜合大詞典》釋義,其英文對應詞為"legitimate son born of the legal wife",特指具備優先繼承權的宗法繼承人。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宗法制度,《中國曆史大辭典》記載嫡長子繼承制為"立嫡以長不以賢"的核心原則,确立了嫡子在祭祀權、爵位繼承和財産分配中的首要地位。
相較于庶子(妾室所生之子),《古代漢語詞典》強調嫡子享有三重特權:宗廟主祭資格、家族財産優先分配權、以及政治身份世襲權。這種區别在《禮記·内則》中形成制度性規範:"嫡子庶子,祇事宗子宗婦",确立了嫡系在家族管理中的主導地位。
從文化演變角度看,《中國文化關鍵詞》研究顯示,嫡子制度深刻影響了中國傳統社會的權力結構,其影響延伸至文學創作領域。如《紅樓夢》中賈寶玉的嫡子身份塑造,就反映了這一制度在清代社會的現實投射。該制度直至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廢除嫡庶之别後才逐漸退出曆史舞台。
嫡子是中國古代宗法制度下的核心概念,指正妻所生的兒子,其定義和地位可從以下五個方面解析:
嫡子專指男性配偶中身份最高的正妻(或稱嫡妻)所生的兒子,與“庶子”形成嚴格區分。在《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中有明确記載,趙盾因才能出衆被立為嫡子的典故,成為宗法繼承的典型案例。
早期嫡子特指嫡長子,如《三國演義》中漢少帝被稱“先帝嫡子”即強調長子身份。隨着宗法制度細化,嫡子範圍擴大至所有正妻之子,但核心仍以嫡長子為尊。
當正妻無子時,可能出現兩種調整:
注:該制度隨封建制度瓦解而消亡,現代已無實際應用,但對研究古代社會結構仍有重要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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