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energy needs
能源需求(Energy Demand)指在特定時間範圍内,社會經濟活動對能源産品及服務消耗量的總和,其核心包含三方面要素:能源類型(如煤炭、石油、可再生能源等)、消耗主體(工業/居民/交通等領域)以及時空維度(區域/國家/全球層面的周期性變化)。根據《牛津現代漢英綜合大詞典》,該術語對應英文釋義為"the quantitative requirements for energy resources to sustain societal operations and development"(維持社會運轉與發展所需的能源資源量化需求)。
從應用場景分析,能源需求可細分為剛性需求與彈性需求。前者涉及基礎民生保障,如居民用電供暖;後者與經濟活動強度直接相關,例如制造業産能擴張帶來的能源消耗增長。國際能源署(IEA)2024年全球能源展望報告指出,新興經濟體工業化進程使全球能源需求年均增長率達1.7%。
影響因素層面,産業結構調整(如高耗能産業占比)、技術創新(能效提升技術)、政策法規(碳稅機制)構成主要驅動變量。以中國為例,《國家能源發展年度報告(2025)》顯示,數字經濟基礎設施能耗占比已從2020年的7%攀升至15%。
在可持續發展框架下,能源需求管理強調需求側響應機制,通過價格信號引導消費模式轉變。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标7(SDG7)特别指出,清潔能源供給能力需與能效提升措施協同推進,才能實現能源可及性與低碳發展的雙重目标。
能源需求是能源經濟學中的核心概念,其定義和相關要點可綜合如下:
能源需求指消費者在各種可能的價格水平下,願意且能夠購買的能源商品數量。它包含兩個關鍵條件:購買意願(如生産生活需要)和支付能力(經濟承受力),兩者缺一不可。
派生需求(引緻需求)
能源需求并非獨立存在,而是由社會對産品、服務的需求間接引發。例如,工業生産的電力需求源于制造業活動。
與能源消費的關系
能源消費是有效需求的直接體現,而需求可能包含潛在未滿足的部分(如因價格過高無法購買的情況)。
能源需求總量與結構
能源強度
指單位GDP的能源消耗量,公式為:
$$text{能源強度} = frac{text{能源消費總量}}{text{GDP}}$$
反映經濟活動的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需求彈性
衡量能源需求對價格或收入變化的敏感程度,例如價格彈性公式:
$$text{價格彈性} = frac{text{能源需求量變動百分比}}{text{價格變動百分比}}$$
彈性值大小影響政策制定(如稅收調節)。
終端需求需扣除中間環節的損耗,包括:
如需進一步了解能源需求彈性或具體案例分析,可參考上述來源中的高權威性網頁(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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