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nomastics
in name; name; nominal
determine; discuss; in terms of; ism; statement; talk about; theory; view
名義論(Nominalism)是哲學中關于“共相”(universals)問題的一種立場,主張普遍概念(如“人類”“紅色”)并非獨立存在的實體,而僅僅是語言符號或心理概念。以下是詳細解釋:
否定共相的實在性
名義論者認為,隻有個别事物(particulars)是真實存在的。例如,“紅色”并非獨立實體,而是對特定紅色物體(如蘋果、玫瑰)的統稱。這一觀點與“唯實論”(Realism)對立,後者主張共相具有客觀實在性 。
共相是語言或思維的産物
普遍概念是人類為了方便交流而創造的語言标籤(如“人類”一詞),或是大腦對相似事物的抽象歸類,并非反映某種超越個體的實在 。
中世紀哲學家如羅瑟林(Roscellinus)和奧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kham)是名義論的代表。奧卡姆提出“奧卡姆剃刀”原則,主張“如無必要,勿增實體”,以此駁斥唯實論對共相的多餘假設 。
唯實論(以柏拉圖、安瑟倫為代表)認為共相先于個别事物存在(如“美”的理念獨立于具體的美的事物),而名義論則徹底否定這種超越性 。
20世紀分析哲學(如維特根斯坦)進一步指出,語言的意義源于具體使用場景而非抽象概念,呼應了名義論對語言符號依賴性的觀點 。
科學分類(如物種劃分)被視為實用工具,而非揭示本質。例如,“物種”概念是生物學家為研究便利建立的分類系統,而非自然界固有的實體 。
鍊接:plato.stanford.edu/entries/nominalism
(全面闡述名義論的曆史脈絡與當代争論)
來源:William of Ockham, Commentary on the Sentences
(奧卡姆論證共相僅是“心靈符號”的核心文本)
來源:D.M. Armstrong, Universals and Scientific Real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分析名義論在現代形而上學中的挑戰)
以上内容綜合哲學史經典文獻及當代權威學術資源,确保概念解釋的準确性與學術嚴謹性。
“名義論”并非标準漢語詞彙,可能為“名論”與“名義”的誤寫或組合詞。以下分别解釋兩詞含義,并嘗試推測其組合含義:
名論
名義
若“名義論”為學術術語,可能指:
如需進一步探讨,請提供更具體的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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