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 drug
麻醉品(narcotics)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定義為“具有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導緻暫時性感覺喪失或緩解疼痛的藥物”。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醫學定義
醫學領域指用于手術或治療疼痛的合法藥物,如嗎啡、芬太尼等阿片類物質。世界衛生組織(WHO)将其歸類為“受國際監管的必需藥品”,需嚴格遵循臨床劑量标準(來源:世界衛生組織藥品管理指南)。
法律界定
根據聯合國《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麻醉品包括可卡因、海洛因等天然或合成物質,需受各國法律管制。中國《刑法》第357條明确規定,麻醉品屬于“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瘾癖的藥品”(來源:聯合國公約文本;中國人大網)。
社會濫用與管控
非醫療用途的麻醉品通常被視為毒品,長期濫用會導緻成瘾、器官損傷及社會危害。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指出,全球每年因阿片類麻醉品過量死亡人數超10萬(來源:NIDA研究報告)。
“麻醉品”一詞的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主要結合其醫學定義、法律屬性及曆史用法進行綜合說明:
基本定義
麻醉品指具有成瘾性的麻醉性藥物,如鴉片、嗎啡等。這類物質通過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可暫時消除疼痛或改變意識狀态,但連續使用易引發生理和精神依賴。
法律與管制屬性
在法律和醫學規範中,麻醉品被歸類為受嚴格管制的“麻醉藥品”,屬于國際禁毒公約中的管控對象。其自然屬性具有臨床治療價值,但濫用可能導緻成瘾,甚至轉化為毒品。
曆史用法與比喻義
早期文獻常将“麻醉品”與“麻醉藥品”混用,現更傾向于用後者作為規範術語。此外,該詞也被引申比喻為毒害身心的文化産物,如魯迅曾用其批判某些書刊的負面影響。
與“麻醉藥”的區别
麻醉品是法律和醫學語境下的受控藥品,需合理使用以避免成瘾風險;其定義隨時代演變,現更強調科學規範性,與普通麻醉藥存在本質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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