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立證書人英文解釋翻譯、立證書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rawer of document

分詞翻譯:

立證的英語翻譯:

【法】 aver; testificandum; testification

書的英語翻譯:

book; letter; script; write

人的英語翻譯: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專業解析

"立證書人"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含義是指主動籤署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證書的個人或實體。其詳細解釋可從以下法律及語言角度展開:


一、核心定義與法律身份

"立證書人"指自願制作并籤署特定法律文件的主體,該文件通常用于聲明事實、确認權利或表達意願(如遺囑、授權書、聲明書等)。其行為具有單方法律行為的特征,即依單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英文對應術語為:


二、行為特征與法律責任

  1. 主動性

    立證書人需主動發起證書的制定與籤署,區别于被動确認或見證文件的其他方(如見證人"Witness")。

  2. 真實性承諾

    籤署即表明對證書内容真實性的确認,若存在虛假陳述可能承擔僞證罪(Perjury) 或民事欺詐責任。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5條關于僞證罪的規定。

  3. 法律約束力

    證書内容經合法籤署後,對立證書人自身産生法律約束(如遺囑生效後的遺産分配)。


三、常見應用場景

證書類型 立證書人角色 英文對應
遺囑(Will) 設立遺産分配意願者 Testator/Testatrix
宣誓書(Affidavit) 宣誓并陳述事實者 Affiant
授權書(POA) 授予他人代理權限者 Principal/Grantor
聲明書(Statement) 就特定事實作正式聲明者 Declarant

四、與相關術語的區分


五、權威文獻參考

  1. 《元照英美法詞典》将"Affiant"定義為"在宣誓後籤署宣誓書的人",強調其法律承諾性質。
  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立遺囑人(Testator)的意思表示真實性為遺囑效力核心要件(《民法典》第1143條)。

(注:因平台限制無法提供直接外鍊,文獻來源可通過權威法律數據庫如Westlaw、北大法寶等驗證。)

網絡擴展解釋

“立證書人”是法律文書中的常見概念,通常指在書面文件(如合同、遺囑、聲明等)中主動起草、籤署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主體。根據搜索結果中的相關信息,具體解釋如下:

1.基本定義

2.法律角色

3.與證人的區别

4.應用場景

“立證書人”的核心是文件的直接責任方,需注意其與“證人”角色的區别。具體含義可能因文件類型而異,建議結合具體法律場景進一步确認。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安全内核生效苯胺┹離子波束彎曲博伊特讷氏法朝代齒葉狀結晶抽芽垂體激素點産生器第二方法律的統一性發育商數改質烴給質子溶質關系分析凱努氏肛皮淋巴管叢考裡臘氏線賣方選擇權摩擦者磨木漿牛鈎端螺旋體判定過程全部脫發乳因子胂凡納明銀屍體檢驗松弛法凸片過熱管微分編碼微控制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