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rawer of document
【法】 aver; testificandum; testification
book; letter; script; write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医】 anthropo-; homme; man
"立证书人"在汉英词典中的核心含义是指主动签署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证书的个人或实体。其详细解释可从以下法律及语言角度展开:
"立证书人"指自愿制作并签署特定法律文件的主体,该文件通常用于声明事实、确认权利或表达意愿(如遗嘱、授权书、声明书等)。其行为具有单方法律行为的特征,即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英文对应术语为:
来源:Black's Law Dictionary(《布莱克法律词典》)对相关术语的定义。
立证书人需主动发起证书的制定与签署,区别于被动确认或见证文件的其他方(如见证人"Witness")。
签署即表明对证书内容真实性的确认,若存在虚假陈述可能承担伪证罪(Perjury) 或民事欺诈责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5条关于伪证罪的规定。
证书内容经合法签署后,对立证书人自身产生法律约束(如遗嘱生效后的遗产分配)。
证书类型 | 立证书人角色 | 英文对应 |
---|---|---|
遗嘱(Will) | 设立遗产分配意愿者 | Testator/Testatrix |
宣誓书(Affidavit) | 宣誓并陈述事实者 | Affiant |
授权书(POA) | 授予他人代理权限者 | Principal/Grantor |
声明书(Statement) | 就特定事实作正式声明者 | Declarant |
公证人仅验证签署过程的真实性,不承担证书内容责任;而立证书人是内容的创设者和责任主体。
见证人仅证明签署行为的发生,不参与文件内容的制定。
(注:因平台限制无法提供直接外链,文献来源可通过权威法律数据库如Westlaw、北大法宝等验证。)
“立证书人”是法律文书中的常见概念,通常指在书面文件(如合同、遗嘱、声明等)中主动起草、签署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体。根据搜索结果中的相关信息,具体解释如下:
“立证书人”的核心是文件的直接责任方,需注意其与“证人”角色的区别。具体含义可能因文件类型而异,建议结合具体法律场景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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