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債(jiè zhài)作為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信用或契約方式向他人或機構獲取資金的行為,需承擔償還本金及利息的義務。從漢英詞典角度可拆解為以下層面:
動詞性:指主動發起借貸的行為(to borrow money)。
例:企業為擴大經營規模而借債。
名詞性:指所借的資金債務(debt/loan)。
例:家庭需合理控制借債規模。
構詞解析:聯合式合成詞,“借”(取得使用權)與“債”(金錢義務)結合,強調資金使用權的暫時轉移與償還責任[1]。
Borrow(動詞):
側重“借入”動作,需接介詞from說明來源。
例:They had to borrow from banks to cover expenses.
語義限制:不可直接指代債務實體(× "an heavy borrow")[2]。
Loan(名詞/動詞):
作名詞時指具體的借貸資金或協議(a sum of money lent);作動詞時可與borrow互換,但更正式。
例:The loan carries a 5% interest rate.
法律語境:常見于金融合同(loan agreement)[3]。
In Debt(短語):
描述持續負債狀态,強調未清償義務。
例:The company remains in debt after restructuring.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67條,借債關系需明确約定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形成法定債權債務關系[4]。金融術語中,借債常與以下概念關聯:
中國傳統觀念中,“無債一身輕”反映對負債的謹慎态度。民俗禁忌認為春節前夕需清償債務,避免“跨年債”帶來晦氣,體現債務文化的社會倫理維度[5]。
參考資料來源: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
[2] 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10th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國法制出版社,2020.
[5] 費孝通.《鄉土中國》. 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
“借債”是一個經濟行為術語,指個人、企業或政府等主體通過協議向他人、金融機構或其他實體借入資金,并承諾在未來償還本金及利息(或按約定條件償還)的過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借債的本質是資金使用權的暫時轉移。借方(債務人)獲得資金使用權,需承擔償還義務;貸方(債權人)讓渡資金使用權,獲得利息收益或約定回報。例如:個人向銀行貸款買房,企業發行債券融資。
提示:借債前需評估自身還款能力,優先選擇正規金融機構,避免陷入債務陷阱。如需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款,可進一步說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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