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isentail
get rid of; relieve of; break off; free from; release from; unpack
【醫】 de-; des-
【經】 absolve; dissolution; exoneration; removal; rescission
entail; tail
【經】 entail
解除限定繼承權(Breaking the Entail)是普通法體系中一項重要的財産繼承制度術語,指通過法律程式廢止財産繼承的限定性條件,使原本受限制的繼承權轉變為完全所有權。該概念源于英國封建時期的土地法,現仍存在于部分普通法系國家的繼承法規中。
從法律構成角度分析,其核心要素包含三點:
權威法律辭典《元照英美法詞典》将之定義為「終止限定繼承地産權的法律程式」,強調其對財産自由流轉的恢複功能(參見《元照英美法詞典》第5版)。英國法律史學家威廉·布萊克斯通在《英國法釋義》中指出,該制度平衡了家族財産保全與市場交易需求的矛盾,反映了普通法對現實經濟關系的適應性調整(參考William Blackstone法律經典著作)。
現代法律實踐中,加拿大《財産法改革法案》(1990)第12條仍保留相關程式,但要求須經法院确認不損害既有繼承人的合法權益(援引加拿大司法部立法數據庫)。比較法研究顯示,大陸法系類似制度如德國「繼承契約解除」需滿足更嚴格的法定事由,體現兩大法系在繼承自由限制上的理念差異(參考《比較繼承法研究》第3章)。
“解除限定繼承權”這一表述在法律術語中并不常見,但結合“限定繼承權”的定義和相關法律原則,可以理解為繼承人放棄限定繼承的保護,轉而承擔超出遺産範圍的債務責任。以下是具體解釋:
限定繼承權是指繼承人僅以繼承的遺産實際價值為限,承擔被繼承人生前債務的清償責任。若債務超過遺産價值,超出部分無需用繼承人個人財産償還。這是現代繼承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旨在保護繼承人的權益,避免其因繼承背負過重債務。
主動放棄限定繼承保護
若繼承人自願以個人財産清償超出遺産價值的債務,則視為放棄限定繼承權。例如,繼承人出于道德或情感因素主動承擔債務。但需注意,法律上通常默認限定繼承,無需特别聲明;若想承擔更多責任,需通過明确行為(如書面承諾)實現。
法律強制解除的情形
若繼承人存在隱匿、侵吞遺産或惡意逃避債務等行為,法院可能判決其喪失限定繼承權,要求其以個人財産清償全部債務。
若涉及具體法律程式或糾紛,請參考《民法典》繼承編相關規定,或向法律機構進一步咨詢,以确保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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