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比定律(Law of Mutual Comparison)是社會科學與認知心理學中的重要概念,指個體或群體通過相互參照形成價值判斷與行為規範的規律。該定律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被譯為"Law of Reciprocal Comparison"或"Mutual 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強調比較關系中的雙向動态平衡特征。
在組織行為學領域,該定律表現為團隊成員通過能力對比形成角色定位(參考:Robbins《組織行為學》第16版)。例如績效評估中,員工A的工作産出需與員工B的實際貢獻進行比例化對照,才能建立公平的考核基準。這種比較機制滿足公式:
$$
K = frac{C_a}{C_b} times frac{R_b}{R_a}
$$
其中$C$代表貢獻值,$R$代表獲得回報,$K$為比較系數。當$K=1$時系統處于平衡狀态(參考:Adams公平理論,1965)。
語言學研究中,該定律解釋為語義場内部詞彙的相互定義關系。例如漢語"大-小"、"高-低"等反義形容詞,需通過對比參照才能确立具體含義邊界(來源:Leech《語義學》1981)。這種互比特性在跨文化交際中尤為顯著,如中文"朋友"與英語"friend"的親密程度需通過雙向文化比較才能準确定位(參考:Hofstede文化維度理論)。
互比定律是化學中的基礎定律之一,其核心描述為:當兩種元素分别與同一種第三種元素化合時,它們的質量比會以簡單的整數比例相互關聯。以下是詳細解釋:
互比定律(Law of Reciprocal Proportions)又稱互比比例定律,由德國化學家傑裡邁亞·裡希特(Jeremias Richter)于1792年提出,後經克勞德·貝托萊(Claude Berthollet)完善。其數學表達為: $$ frac{m_A}{m_B} = frac{k_A}{k_B} $$ 其中,(m_A) 和 (m_B) 是兩種元素A、B分别與同一元素C化合時的質量,(k_A) 和 (k_B) 為對應的比例常數。
以氫、氧、硫為例:
互比定律主要適用于二元化合物,且需滿足元素化合價固定等理想條件。在複雜化合物或非整數組配比情況下可能失效。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實驗或曆史背景,建議參考化學教材或權威數據庫(如IUP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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