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back-up method
in support; reserve
【計】 backlog; BAK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後備法(hòubèi fǎ)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指“fallback law” 或“reserve law”,其核心含義為:當首選法律規則無法適用或約定無效時,作為備選方案而適用的法律規則或條款。它主要應用于合同沖突法、國際私法及立法技術領域,确保法律適用或合同執行具有兜底保障。
兜底適用性
在合同或國際私法案件中,若當事人選擇的法律(如準據法)因故無法適用(如違反公共秩序、無法查明),後備法作為預設的替代方案自動生效。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未選擇合同争議適用法律時,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征的一方經常居所地法律或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繫的法律 。
術語對照:
立法技術中的冗餘設計
在法律條款中設置後備條款(reserve clause),确保當主要條款被判定無效時,後備條款可維持法律框架的完整性。例如,部分行政法規會注明“若前款規定不適用,參照XX相關規定執行”。
國際商事合同
當事人約定適用英國法,但若英國法因不可抗力無法適用,後備法(如合同籤訂地法律)将啟動。國際商會(ICC)仲裁案例中常見此類設計 。
跨境繼承與婚姻關系
當被繼承人國籍國法律與遺産所在地法沖突時,後備法可能指向住所地法,以解決法律真空問題(參考《海牙國際私法公約》)。
技術标準與行業規範
在工程、金融等領域,合同常約定行業标準(如ISO)為首選規範,若标準更新導緻條款失效,則啟用後備法(如本國強制性技術法規)。
(注:因平台限制未提供外鍊,來源名稱與條款號可供讀者檢索驗證。)
根據現有資料,“後備法”這一具體術語并未在搜索結果中直接出現,但結合“後備”的通用含義及相關領域用法,可進行以下解釋:
“後備法”的潛在含義解析:
基礎詞義延伸
“後備”指為補充或應急而預先準備的人、物或方案()。加上“法”字,可能指代一種系統性的備用策略或規範,例如:
可能的應用場景
參考“後備”在曆史文獻中的使用(如《清史稿》提及“選精銳為後備”),推測“後備法”可能涉及資源調配、人員培訓或風險預案制定的方法論。
需注意的局限性
由于缺乏權威定義,此解釋基于“後備”的常規含義推斷。建議核實術語來源或提供更多上下文(如所屬學科),以便進一步精準解讀。
若您所指為特定領域的專業術語(如法律、計算機等),補充背景信息将有助于完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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