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reaty reinsurance
agreement; contract
【法】 pact; pacta; paction; pactum
reinsurance; reinsure
【醫】 reinsurance
【經】 cession; reinsurance; retrocession
合約再保險(Treaty Reinsurance)是指原保險公司(分出公司)與再保險公司(分入公司)預先籤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長期協議,約定在一定時期内對特定類型或範圍的保險業務,按既定條款和條件自動進行分保的再保險安排模式。其核心特征在于強制性和自動性,即符合協議約定的業務,分出公司必須分出,分入公司必須接受。
預先約定框架
雙方通過合約明确分保業務範圍(如特定險種、地域)、責任限額、分保比例(成數或溢額)、再保險費率計算方式、賬單結算周期及賠款處理流程等關鍵條款。例如,某財産險公司籤訂成數分保合約,約定将全部火險業務的20%分給再保險公司,相關風險與保費按此比例自動轉移。
自動生效機制
凡屬合約承保範圍内的原保險業務,無需逐單協商,分出業務自動納入再保險保障。例如,原保險公司承保一艘符合合約條款的貨輪保險後,再保險保障即時生效,大幅提升效率。
長期穩定性
合約通常以年度或更長期限為基礎,為雙方提供可預期的風險分擔和財務規劃支持,降低交易成本。監管文件指出,此類安排有助于維持保險市場的承保能力穩定性(中國銀保監會《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第十二條)。
某壽險公司籤訂溢額再保險合約,約定自留額為100萬元,任何超過此額度的保單自動分保至再保險公司。當承保300萬元保額保單時,自留100萬元,再保險公司承擔200萬元,實現風險結構的動态平衡。
權威參考來源
合約再保險(Treaty Reinsurance)是指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通過事先籤訂的長期協議,約定在一定時期内對特定範圍内的保險業務進行自動分保的強制性安排。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合約再保險又稱“固定再保險”,雙方通過合同明确分保業務範圍、條件、費用及責任限額。在合同有效期内,原保險人必須按約定分出業務,再保險人必須無條件接受,無需逐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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