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 range of nuclear forces
【化】 nuclear force
【醫】 nuclear force
bound; confine; extension; range; area; scope; spectrum; sphere
【計】 extent
【化】 range
【醫】 amplitude; range; sphere; term
【經】 range; scope
核力範圍是核物理學中描述強相互作用有效作用距離的核心概念。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核力範圍"對應的英文術語為"range of nuclear force"或"nuclear force range",指核子(質子、中子)間通過強相互作用産生顯著吸引力的最大空間尺度,通常認為其有效作用距離約為1.5飛米(1.5×10⁻¹⁵米)。
短程性
核力在極短距離(約0.5飛米内)表現為強吸引力,但當核子間距超過2飛米時迅速衰減至可忽略範圍。這一特性解釋了原子核的緻密性與穩定性邊界。
飽和性
每個核子僅與鄰近核子産生強相互作用,導緻核力具有非累積特性。這與電磁力的長程作用形成鮮明對比。
介子交換機制
根據湯川秀樹理論,核力通過π介子(pion)等玻色子的交換實現,作用範圍與介子質量成反比,符合公式:
$$ R approx frac{hbar c}{m_pi c} $$
其中$m_pi$為π介子靜質量,計算結果與實驗觀測值高度吻合。
核力範圍是指核力(強相互作用)在原子核内有效作用的距離範圍,其核心特點如下:
短程性
核力是典型的短程力,作用範圍約為$10^{-15}$米(1飛米),與原子核的尺寸相當。當核子間距超過這一範圍時,核力迅速衰減至零,此時僅剩庫侖斥力作用。
實驗測量值
通過高能中子散射實驗測得核力作用半徑約為$r_0 = (1.3 sim 1.5) times 10^{-15}$米。不同測量方法(如電子散射)可能因作用機制差異導緻結果略有不同,但均處于同一數量級。
作用範圍與原子核結構
在核力作用範圍内(r < R),核子間存在強吸引力,形成勢阱,使核子緊密結合;超出該範圍(r > R)後,核力消失,僅剩庫侖斥力,導緻原子核邊界明确,表現為确定的“核半徑”。
物理意義
核力的短程性解釋了原子核的穩定性:核子僅與鄰近核子發生強相互作用(飽和性),而不會無限吸引更遠的核子,從而限制了原子核的大小。
核力範圍是核子間強相互作用的有效距離,約1飛米,這一特性直接決定了原子核的尺寸、穩定性及核反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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