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卑親屬英文解釋翻譯、卑親屬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escendant

分詞翻譯:

親屬的英語翻譯:

flesh; relatives
【醫】 relative; sib

專業解析

卑親屬(bēi qīnshǔ)是漢英法律術語中的核心概念,指從己身向下推算的親屬關系,即後代子孫。其定義與法律應用如下:

一、法律定義與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卑親屬屬于直系血親範疇,包含:

  1. 直系卑親屬: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直接後代
  2. 旁系卑親屬:兄弟姐妹的子女(侄/甥子女)等間接後代

    需注意:配偶的卑親屬(如繼子女)不屬自然血親範疇,僅通過婚姻形成法律關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二、英譯對比

三、權利與義務

卑親屬在繼承法中享有核心地位:

四、使用場景

該術語高頻出現于:

  1. 遺囑與繼承糾紛文書
  2. 戶籍登記與親屬關系公證
  3. 涉外婚姻/收養法律文件(需區分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對"descendant"的範圍界定)。

注:現代法律文書已逐步用"晚輩直系血親"替代"卑親屬",但傳統文獻及跨境法律協作中仍需掌握此術語(《中國法律術語英譯規範化研究》)。

網絡擴展解釋

“卑親屬”是法律和親屬關系中的特定概念,指代晚輩親屬,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卑親屬”指在親族關系中處于自己以下輩分的親屬,包括直系和旁系晚輩。例如:子女、孫子女、弟妹、侄、甥等。與之相對的是“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等長輩)。

二、法律分類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

  1. 範圍:包括直系血親(如子女、孫子女)和旁系血親(如弟妹、侄甥)。
  2. 法律地位:屬于“血親”範疇,與配偶、姻親共同構成親屬關系的主體。

三、與“卑”字的關聯

“卑”在此處指代輩分或地位較低,源自其古義“低下、低微”(如《廣雅》中“卑,庳也”),但無貶義色彩,僅用于親屬關系的層級區分。

四、法律實踐中的意義

在繼承、撫養等法律事務中,卑親屬常涉及權利義務關系。例如:


卑親屬是親屬關系中的晚輩群體,需結合具體法律條文理解其權利義務。如需完整法律條款,可參考《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裁減操作特性曲線催化劑的磨耗損失對物稅二磷酸己糖法定利益非洲防己根酸風潮分剖資料集弗累克斯讷氏杆菌輻射抗性港至港契約橫向返回互相封鎖交感神經過敏甲狀軟骨切迹羯布羅香屬燼灰色的急性纖維蛋白性心包炎鈴蘭花硫酸二酰氨馬鞭草屬馬隆尼氏反應面頰平面式植入物輕度收斂的生長學瞬時接收圖象唯一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