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故意不作答辯英文解釋翻譯、故意不作答辯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stand mute of malice

分詞翻譯:

故意的英語翻譯:

deliberately; intentionally; on purpose; wilfully
【法】 a dessein; cold blood; deliberate intent; formed design; intent
legal malice; premeditated intent; premeditated murder; scienter

不作答辯的英語翻譯:

【法】 stand mute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故意不作答辯"指民事訴訟中被告知悉訴訟程式後,基于特定策略考量,在法定期限内故意不提交答辯狀或不出庭應訴的法律行為。該術語對應的英文表述為"intentional default of pleading",其核心要素包含三個層面:

  1. 主觀故意性(Subjective Intent)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5條規定,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辯狀。當被告明确知曉訴訟存在卻主動放棄答辯權利時,即構成"默示承認"(tacit admission)的要件。這種不作為需區别于因不可抗力導緻的客觀不能答辯情形。

  2. 程式法律後果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法釋〔2020〕20號)第47條明确,被告不提出答辯狀不影響法院審理。但實務中可能産生《訴訟風險提示書》中載明的失權效果,包括喪失質證權、辯論權等程式性權利。在普通法系中,這種情形可能導緻default judgment(缺席判決)的即刻成立。

  3. 策略性運用場景 在跨境商事仲裁領域,被申請人可能基于《紐約公約》第5條關于仲裁程式合規性的考量,蓄意保留答辯權利作為後續執行階段的抗辯依據。這種策略性沉默(strategic silence)常見于國際商會仲裁院(ICC)案件管理規程第6條第3款規定的特别程式。

權威法律詞典《元照英美法詞典》将該術語界定為"當事人明知應提出抗辯而拒絕行使,可能導緻實體權利減損的程式處分行為",強調其區别于大陸法系"辯論主義"原則下的意思自治邊界。

網絡擴展解釋

“故意不作答辯”指在訴訟程式中,被告有意識地選擇不提交答辯狀或不出庭應訴的行為。這一行為涉及法律程式和後果,具體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法律定義與性質

  1. “故意”的含義
    指被告明知應當提交答辯狀或參與訴訟程式,卻存心放棄權利(、)。
  2. “不作答辯”的表現
    包括不提交書面答辯狀,以及不出庭參與庭審()。

二、法律後果

  1. 程式性失權
    • 在民事訴訟中,若未在答辯期内提出管轄權異議等程式性抗辯,将喪失相關權利()。
    • 行政訴訟中,雖不影響法院審理,但被告失去反駁原告主張的機會(、)。
  2. 實體處理風險
    • 法院可依據原告證據及主張作出判決,可能導緻被告承擔不利後果()。
    • 若被告既不作答辯也不出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判決()。

三、可能的動機與建議

被告可能出于拖延訴訟、規避自認事實等策略選擇不作答辯,但需注意: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67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采購間隔期單卷動作性痛颚骨惡性樣的副交感部負溫度輔助線告狀光輪腱旁組織介子共振金屬水泥空氣燃料比流動控制系統面向節點的文法偶氮苯間二酚磺酸前庭視反射去角絨線帽乳白色電鍍鉻蛇管夾套神經性營養不良的時光收割者雙作用的鼠李蒽甙套彙經紀人脫氫圖形輸入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