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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不作答辩英文解释翻译、故意不作答辩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stand mute of malice

分词翻译:

故意的英语翻译:

deliberately; intentionally; on purpose; wilfully
【法】 a dessein; cold blood; deliberate intent; formed design; intent
legal malice; premeditated intent; premeditated murder; scienter

不作答辩的英语翻译:

【法】 stand mute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中,"故意不作答辩"指民事诉讼中被告知悉诉讼程序后,基于特定策略考量,在法定期限内故意不提交答辩状或不出庭应诉的法律行为。该术语对应的英文表述为"intentional default of pleading",其核心要素包含三个层面:

  1. 主观故意性(Subjective Inten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当被告明确知晓诉讼存在却主动放弃答辩权利时,即构成"默示承认"(tacit admission)的要件。这种不作为需区别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客观不能答辩情形。

  2. 程序法律后果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20〕20号)第47条明确,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但实务中可能产生《诉讼风险提示书》中载明的失权效果,包括丧失质证权、辩论权等程序性权利。在普通法系中,这种情形可能导致default judgment(缺席判决)的即刻成立。

  3. 策略性运用场景 在跨境商事仲裁领域,被申请人可能基于《纽约公约》第5条关于仲裁程序合规性的考量,蓄意保留答辩权利作为后续执行阶段的抗辩依据。这种策略性沉默(strategic silence)常见于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案件管理规程第6条第3款规定的特别程序。

权威法律词典《元照英美法词典》将该术语界定为"当事人明知应提出抗辩而拒绝行使,可能导致实体权利减损的程序处分行为",强调其区别于大陆法系"辩论主义"原则下的意思自治边界。

网络扩展解释

“故意不作答辩”指在诉讼程序中,被告有意识地选择不提交答辩状或不出庭应诉的行为。这一行为涉及法律程序和后果,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法律定义与性质

  1. “故意”的含义
    指被告明知应当提交答辩状或参与诉讼程序,却存心放弃权利(、)。
  2. “不作答辩”的表现
    包括不提交书面答辩状,以及不出庭参与庭审()。

二、法律后果

  1. 程序性失权
    • 在民事诉讼中,若未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性抗辩,将丧失相关权利()。
    • 行政诉讼中,虽不影响法院审理,但被告失去反驳原告主张的机会(、)。
  2. 实体处理风险
    • 法院可依据原告证据及主张作出判决,可能导致被告承担不利后果()。
    • 若被告既不作答辩也不出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三、可能的动机与建议

被告可能出于拖延诉讼、规避自认事实等策略选择不作答辩,但需注意: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67条、《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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