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英文解釋翻譯、管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administer; domination; police; rule
相關詞條:
1.regimentation 2.police 3.obe***nce 4.ruling 5.domination 6.dominion 7.regiment 8.rule
例句:
- 管轄區城市或城鎮的分區或地區,由警察機構的特定單位對其進行管轄或巡邏
A subdivision or district of a city or town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or patrolled by a specific unit of its police force.
- 這件事情在他的管轄權限之内。
This affair is within his jurisdiction.
- 警察分局位于管區内并對其行使管轄權的警察局
The police station situated in and having jurisdiction over such a district.
- 伯爵領主在中世紀的德國對某個特定地區有領土管轄權的人
A man in me***val Germany who had jurisdiction over a particular territory.
- 聖誕島爪哇島南部印度洋東部的一座島嶼,由澳大利亞管轄。在1888年由英國吞并,1958年主權歸澳大利亞
An Australian-administered island in the eastern Indian Ocean south of Java. It was annexed by Great Britain in1888 and came under Australian sovereignty in1958.
分詞翻譯:
管的英語翻譯:
canal; duct; fistula; guarantee; meatus; pipe; tube; wind instrument
【化】 pipe; tube
【醫】 canal; canales; canalis; channel; duct; ductus; salpingo-; salpinx
syringo-; tuba; tube; tubi; tubing; tubo-; tubus; vas; vaso-; vessel
轄的英語翻譯:
administer; govern; linchpin
專業解析
管轄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指對人或事物進行管理、控制或裁決的權力與範圍,其法律語境下特指司法或行政機構的職權行使。以下是分層解析:
一、基礎釋義
-
管理控制(Administrative Control)
指對特定區域、事務或人員行使管理權。
例:地方政府管轄區域内的事務。
來源:《牛津漢英詞典》(Oxford Chinese Dictionary)定義"管轄"為"exercise jurisdiction over; administer"。
-
司法裁決權(Judicial Authority)
法律場景中,指法院或機構對案件審理的法定權限,涉及地域、層級及案件類型。
例:該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轄。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明确"jurisdiction"包含"法院的審判權及管轄範圍"。
二、漢字本義溯源
- 管:本義為竹制樂器,引申為"掌控"(如《說文解字》:"管,如箎,六孔");
- 轄:原指車軸鐵鍵,防止車輪脫落(《釋名》:"轄,害也,車之禁害也"),後衍生為"約束"。
二字組合凸顯"通過權威性約束實現管理"的内涵。
三、中英文概念差異
中文"管轄"涵蓋行政與司法雙重含義,而英文需依語境區分:
- 行政場景:多用"administration"(如"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local government");
- 司法場景:嚴格對應"jurisdiction"(如"within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court")。
來源:劍橋法律英語詞典(Cambridge English for Law)強調"jurisdiction"需滿足"authority"與"territorial/personal limits"雙重要素。
四、法律術語擴展
在國際法中,"管轄"涉及三類原則:
- 屬地管轄(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基于地理邊界(如犯罪發生地);
- 屬人管轄(Personal Jurisdiction):基于國籍或身份(如公民海外行為);
- 普遍管轄(Universal Jurisdiction):針對國際罪行(如海盜、戰争罪)。
來源:《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對"jurisdiction"的分類釋義。
權威參考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
-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2019.
- Oxford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網絡擴展解釋
“管轄”是一個多維度概念,既包含日常用語中的管理含義,也特指法律程式中的權限劃分。以下從不同角度詳細解釋:
一、詞語基本含義
在漢語中,“管轄”指對人員、事務或區域的統轄管理。例如在文學作品《呂梁英雄傳》中,村公所管轄多個村子的描述。詞源上,“轄”原指車軸固定車輪的金屬鍵,引申為對事物的關鍵性控制()。
二、法律概念中的管轄
在司法領域,管轄特指法院審理案件的權限分工,包含兩個核心要素:
- 審判權前提:法院必須先具備審判權,才能确定具體案件的管轄權()。
- 權限劃分:包括縱向的級别管轄(如基層法院與中院的分工)和橫向的地域管轄(如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原則)()。
三、法律管轄的主要分類
根據《民事訴訟法》,管轄分為五種類型():
- 級别管轄:按法院層級劃分案件,如基層法院管轄普通一審案件(《民訴法》第17條)。
- 地域管轄:以被告住所地為原則(《民訴法》第21條),特殊案件適用專屬管轄。
- 移送/指定管轄:針對管轄争議或特殊情況。
四、管轄恒定原則
指案件管轄權在原告起訴時即确定,後續情況變化(如被告地址變更)不影響原法院管轄權。此原則旨在防止訴訟拖延,保障審理效率()。
五、法律意義
- 避免推诿:明确法院分工,防止案件受理争議()。
- 保障訴權:當事人可依據管轄規則高效行使訴訟權利()。
- 落實審判權:将抽象審判權轉化為具體案件審理權限()。
示例說明
若A公司在上海起訴北京居民張某,需按地域管轄原則向張某住所地(北京)基層法院提起訴訟。若訴訟中張某遷居天津,仍由北京法院繼續審理,體現管轄恒定原則。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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