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ducible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adduce; citation; cite; quote as a proof
【計】 quoting
"可引證的"是一個形容詞性短語,主要用于描述某事物(如信息、數據、文獻或言論)具備被引用作為證據或依據的特性,強調其來源可靠、可供查證。以下是基于漢英詞典視角的詳細解釋:
學術領域:
指文獻、數據等來源清晰,符合學術引用标準(如APA、MLA格式)。
例: "該研究的數據集是可引證的,均來自公開的政府數據庫。"
(英譯:The dataset in this study iscitable, sourced from public government databases.)
法律與政策文件:
強調證據或條款的官方性和可追溯性。
例: "合同中的條款需提供可引證的法律依據。"
(英譯:Contract clauses requireattestable legal foundations.)
新聞與信息傳播:
要求信息源頭明确,避免虛假傳播。
例: "媒體應确保報道内容具有可引證的信源。"
(英譯:Media must ensure reports areverifiable with credible sources.)
定義"引證"為"引用事實或言論作為依據","可引證的"延伸為"具備被引為證據的屬性"。
将"citable"解釋為"suitable to be cited as evidence or reference"。
強調"可引證性"(citability)是學術寫作的核心标準,要求來源需公開可查。
"可引用的"(quotable)側重内容本身值得引用,而"可引證的"強調來源的權威性與可驗證性。
"無據可查的"(unverifiable)、"來源不明的"(unsourced)。
"可引證的"是跨領域的高頻術語,其核心價值在于構建信息的可信度與透明度,尤其在學術、法律及公共傳播中不可或缺。
“可引證的”是指某事物可以被引用作為證據、依據或論證支持的特性。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可引證的”由“可”(能夠)和“引證”(引用證據)組成,指能夠被引用作為證明或支持的材料、觀點或事實。這類内容通常具備權威性、可靠性或普遍認可性。
與“引證”的關系
“引證”指引用前人事例、著作或權威觀點作為論據(如《南史》中的例子),而“可引證的”強調該内容具備被引用的資格,例如學術研究、權威報告、經典文獻等。
適用領域
必要條件
如需更完整的釋義或應用案例,可參考來源(查字典)和(引證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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