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computable predicate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可算謂詞”這一術語的解析需結合邏輯學、語言學和形式語義學理論。其核心含義及對應英文如下:
中文釋義
“可算謂詞”指可受數量詞修飾、表達可計數事件的謂詞(動詞或形容詞)。這類謂詞描述的動作或狀态具有離散性、可重複性,能與“一次”“兩回”等量化短語搭配(如“經曆三次失敗”)。
英文對應:Countable Predicate 或Quantifiable Predicate。
反義概念
與之相對的“不可算謂詞”(如“存在”“屬于”)表示持續狀态或抽象關系,通常不與具體數量詞連用(如“兩次屬于”不成立)。
英文對應:Mass Predicate 或Non-countable Predicate。
事件語義學(Event Semantics)
根據Davidson(1967)提出的分析框架,可算謂詞隱含“事件論元”(event argument),使動作可被量化分割。例如“跑步”在“他跑了三次”中指向三個獨立事件。
來源:Davidson, D. (1967). The Logical Form of Action Sentences. In N. Rescher (Ed.), The Logic of Decision and Action. University of Pittsburgh Press.
漢語量化結構研究
呂叔湘(1980)指出漢語謂詞的“可計數性”取決于其是否表達“有界事件”(bounded event)。如“赢”具終結點,可量化(“赢了兩局”);而“愛”無明确邊界,不可量化(“愛了三次”)。
來源:呂叔湘. (1980). 《現代漢語八百詞》. 商務印書館.
在謂詞邏輯中,可算謂詞需引入量化算子與事件變量:
$$ exists e_1 exists e_2 [text{run}(e_1) land text{run}(e_2) land e_1 eq e_2]
$$
該式表示“存在兩次不同的跑步事件”,體現謂詞的可算性特征。
來源:Krifka, M. (1998). The Origins of Telicity. In S. Rothstein (Ed.), Events and Grammar. Springer.
可算謂詞 | 例句 | 不可算謂詞 | 例句 |
---|---|---|---|
失敗 (fail) | 經曆三次失敗 | 屬于 (belong) | *兩次屬于這個團體 |
訪問 (visit) | 訪問過五座城市 | 知道 (know) | *知道兩次答案 |
獲勝 (win) | 獲勝兩場 | 類似 (resemble) | *類似三次父親 |
關于“可算謂詞”的含義,需結合“可算”與“謂詞”兩部分理解:
一、謂詞的定義 漢語中的“謂詞”主要指動詞和形容詞,用于描述主語的屬性、動作或關系。例如:
二、“可算”的語法作用 “可算”屬于語氣副詞,用于修飾謂詞,表達“終于實現某事”的感歎或強調。例如:
三、組合結構的特點 “可算+謂詞”的語法結構具有以下特征:
“可算謂詞”并非獨立術語,而是由語氣副詞“可算”與動詞/形容詞構成的語法搭配,用于傳遞特定情感或強調結果。如需更深入的邏輯學或語言學分析,建議參考專業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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