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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自衛英文解釋翻譯、集體自衛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llective self-defense

分詞翻譯:

集體的英語翻譯:

collectivity
【經】 group; mass

自衛的英語翻譯:

self-defence; self-protection
【法】 private defence; se defendendo; self-defense; self-preservation
self-protection

專業解析

集體自衛(collective self-defense)是國際法框架下主權國家在特定條件下行使的防禦性權利,其核心含義指當一個國家遭受武力攻擊時,其他與該國存在安全關聯的國家可共同采取防禦行動。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1. 法律基礎:以《聯合國憲章》第51條為國際法依據,規定國家在遭受武裝攻擊時可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之自然權利",但須向聯合國安理會報告。
  2. 行使條件:必須滿足"必要性"(防禦行為與受攻擊程度相當)與"即時性"(防禦行動發生在攻擊期間或攻擊後合理時間内)。
  3. 適用範圍:通常適用于正式軍事同盟(如北約第五條共同防禦條款),但非盟國在安理會授權下亦可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集體自衛與"集體安全"存在本質區别:前者是特定國家間的防禦協作,後者是通過國際組織(如聯合國)維護全球安全的多邊機制。

網絡擴展解釋

集體自衛是國際法中的一個重要概念,通常指國家在盟國遭受武力攻擊時,即使自身未受直接攻擊,仍可行使武力幹預的權利。以下從定義、法律依據、實際案例等方面綜合解釋:

1. 核心定義

集體自衛權指與本國關系密切的盟國遭受他國武力攻擊時,無論自身是否受攻擊,均可使用武力幹預的權利。例如,若A國與B國是盟友,C國攻擊B國,A國即使未受攻擊,也可出兵協助B國對抗C國。

2. 法律基礎

聯合國憲章第51條明确賦予主權國家“單獨或集體自衛的固有權利”。這一條款成為冷戰時期北約與華約等軍事同盟的法律依據,允許成員國在任一成員受攻擊時共同反擊。

3. 作用與争議

4. 與單獨自衛的區别

類型 觸發條件 法律依據
單獨自衛權 本國直接遭受攻擊 聯合國憲章第51條
集體自衛權 盟國遭受攻擊且本國未受直接波及 同上

5. 典型案例

北約成員國協議:任一成員國受武裝攻擊,視為對所有成員國的攻擊,需共同采取行動。

提示:如需了解特定國家(如日本)的集體自衛權政策演變,可進一步查閱權威國際法文獻或政府公報。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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