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實"作為漢語特有詞彙,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英文翻譯為"pretext"或"handle",指代被他人用作指責或攻擊的借口。其語義内涵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學角度 《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羁绁從君巡于天下,臣之罪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二月甲午,晉師軍于廬柳。秦伯使公子絷如晉師,師退,軍于郇。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于郇。壬寅,公子入于晉師。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宮。戊申,使殺懷公于高梁。不書,亦不告也。",原指祭祀時置于口中的玉器,後引申為托詞載體(《漢語詞源演變考》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
二、語義對應關系 《新時代漢英大詞典》第3版标注其核心義項為"something that can be taken advantage of to criticize or attack",強調該詞具有被動性特征,常與"授人以~"搭配使用。英語對應詞"pretext"在《牛津英語詞典》中明确标注源自古法語"pretexte",特指表面正當化的行為理由。
三、語用差異 比較語言學研究表明(《漢英對比語言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漢語"口實"多用于書面語境,具有負面語義韻,如"貿易逆差成為對方實施制裁的口實";而英語"pretext"在中性語境中亦可使用,如"The meeting was used as a pretext to review the case"(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6th ed.)。
權威參考資料:
“口實”一詞在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借口/話柄
指被他人抓住的把柄或用來推脫責任的理由,常用于負面語境。例如:“他總找口實逃避工作”或“别給他人留口實”。這一用法源自《國語·楚語下》中“使無以寡君為口實”的典故,現代多用于批評推诿行為(、)。
談話資料
指可供讨論或傳播的内容,如:“此事成為衆人議論的口實”(、)。
口中食物
最早見于《易經·頤卦》“自求口實”,指維持生存的基本需求,後擴展為“飲食”(、)。
俸祿與糧食
《左傳》中“口實”代指官員俸祿,因古代俸祿以米糧計算,故也借指糧食儲備(、)。
喪葬習俗
古代入殓時放入死者口中的物品(如玉石、米粒),稱為“口實”,屬禮儀制度。
可通過權威詞典(如)或古籍進一步了解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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