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rown copyrights
house-hold; household; royal
【法】 royal family
copyright
【經】 copy rights; intellectual property
王室著作權(Crown Copyright)是英國及部分英聯邦國家特有的版權制度,指由政府或王室機構創作的作品,其版權自動歸屬于君主(英國語境下即國王或女王),而非個人作者或機構。該制度旨在規範官方文件的傳播與使用,确保政府信息的權威性和一緻性。
權利歸屬
英國《版權、外觀設計和專利法》(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Act 1988)第163條規定,凡由王室官員或雇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創作的作品(如立法文件、政府報告、官方統計數據),其版權均歸王室所有。此類作品無需标注版權聲明即受保護。
保護期限
王室著作權的保護期通常為創作完成之日起50年(如政府白皮書),但部分作品如立法文本(法案、議會記錄)可縮短至首次發布後50年。部分曆史檔案(如百年以上文件)可能進入公共領域。
使用限制
使用者需通過英國國家檔案館(The National Archives)或政府出版許可服務(Office of Public Sector Information, OPSI)申請授權,方可複制、分發或改編官方文件。非商業性學術研究可能適用例外條款。
與普通版權的區别
對比項 | 王室著作權 | 普通著作權 |
---|---|---|
權利主體 | 君主(國家代表) | 個人/法人作者 |
自動保護範圍 | 政府文件、司法判決、官方出版物 | 文學、藝術、科學等原創作品 |
權利放棄機制 | 部分文件通過"開放政府許可"開放使用 | 需作者明确聲明 |
注:香港因曆史沿襲部分適用王室著作權原則,但回歸後由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行使相關權利,詳見律政司案例摘要。其他英聯邦國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亞)有類似制度但存在差異。
“王室著作權”這一術語并未在提供的法律資料中被明确提及。結合常規著作權定義和相關法律背景,可能存在以下兩種解釋方向:
著作權(版權)是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專有權利,包含人身權和財産權兩類:
若該詞源于特定法律體系(如英國),可能指代與國家或君主相關的特殊版權規則。例如:
若您所指“王室著作權”涉及具體國家或案例,請補充背景信息以便進一步分析。當前解釋基于常規著作權框架及合理推測,建議核實術語來源或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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