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oreign intervention
ab extra
interfere; intervene; intermeddle; interpose; meddle; interference
interposition
【化】 interference
【醫】 interfere; interference
"外來幹涉"在漢英詞典中解釋為外部勢力對主權國家内政的非法幹預(foreign interference),特指違反國際法準則,通過政治、經濟或軍事手段幹擾他國自主決策的行為。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法律界定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7款,禁止任何國家幹涉本質上屬于他國國内管轄的事務。中國外交部發布的《中國外交政策白皮書》将"外來幹涉"定義為"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域外幹預行為"。
表現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制裁手段施壓政策調整(如美國《香港自治法案》)、資助境内分裂勢力(參考《反分裂國家法》第七條)、部署軍事設施威脅領土完整(如南海問題中域外國家的航行自由行動)等。
翻譯對照
權威漢英法律詞典《元照英美法詞典》将"幹涉"譯為"intervention",強調其在國際法中的非法性特征。劍橋詞典則标注"foreign interference"包含隱蔽性信息操控等非傳統形式。
國際法依據
國際法院在1986年"尼加拉瓜訴美國案"判決中确立:提供武裝支持反對派構成非法幹涉,該判例被《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52條引用。
“外來幹涉”是由“外來”和“幹涉”組成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兩部分理解:
一、詞語分解
外來(wài lái)
指從外部或外地進入的、非本地固有的。例如“外來人口”“外來文化”。在政治語境中,常特指來自其他國家或國際勢力的影響。
幹涉(gān shè)
表示過問或幹預他人事務,多含未經允許的強制意味。例如“幹涉内政”“幹涉自由”。國際法中特指一國對他國主權的非法幹預行為。
二、整體含義
“外來幹涉”指外部勢力對某國家、地區或個體事務的強制性幹預,通常帶有侵犯自主權的負面含義。例如:
三、使用場景與例句
補充說明
該詞具有較強政治敏感性,使用時需注意語境。國際法規定,主權國家有權拒絕外來幹涉(《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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