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ay of hearing
cognizance; hear; inquisition; judge; try
【經】 hearing
daily; day; run; sun; time
【醫】 day; helio-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審理日”指法庭正式處理案件、聽取證據和辯論的具體日期。其核心含義與英文術語對應如下:
中文定義
“審理日”指法院根據訴訟程式安排,對案件進行實質性審查的特定日期。該日期的核心環節包括: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對法庭程式的解釋)
英文對應術語
(參考:美國聯邦司法中心術語庫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Glossary)
術語要素解析
中文成分 | 對應英文 | 法律功能 |
---|---|---|
審理 | Adjudication | 法官對案件争議的裁決過程 |
日 | Date/Day | 訴訟法規定的程式時間節點 |
實務注意事項
在英美法系中,hearing date可能僅涉及程式性事項(如證據開示),而trial date标志着陪審團審判或法官事實審理的開始。中國訴訟法中的“審理日”更接近trial date的實質内涵。
(依據:Comparative Law Review, Vol. 32 關于中美庭審程式對比研究)
權威參考來源建議:
- 法律術語定義可查證《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 中國訴訟程式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7條
- 國際比較研究參考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文件(HCCH Glossary)
“審理日”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指法院對案件進行正式審理的具體日期,即開庭日。在這一天,法官會依據法律程式對案件進行審查、聽證及裁決。例如刑事案件或民事糾紛的開庭日,均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審理日”。
在基督教語境中,“審判日”(Judgement Day)特指世界末日時上帝對人類進行最終審判的日子。根據教義,所有逝者将複活并接受審判,決定其靈魂歸宿。這一概念常見于宗教典籍和文學作品,與法律術語無直接關聯。
該詞也可比喻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時間節點,例如高考日期、重大項目截止日等,此類用法多為引申義。
法律術語中可譯為day of hearing,宗教概念則對應Judgement Day。
建議根據具體上下文區分其含義。若涉及法律事務,需以法院公告的審理日期為準;若為文學或宗教讨論,則指向末日審判的象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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