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ublic domain
publicly; publicly-owned
background; ground; land; soil; the earth
【計】 GND
【化】 earth
【醫】 geo-; loci; locus
"公有地"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指代土地所有權歸屬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類型,其核心概念可分解為以下五個維度:
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公有地分為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形式,城市土地強制歸屬國家所有,農村和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國家所有者外均屬集體所有(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
權利特性
公有地實行"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原則,公民或企業可通過劃撥、出讓等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但不得進行所有權交易(來源:自然資源部《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分類體系
• 國有土地:包含城市建成區、法律規定屬國有的農村/郊區土地
• 集體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用于農業建設或農民宅基地(來源:國務院《土地管理法》2020修訂版)。
對比私有制
區别于英美法系的freehold(永久産權)制度,中國公有地制度強調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如《民法典》第244條明确禁止任何組織侵占/買賣公有土地(來源:全國人大《民法典》物權編)。
術語英譯
權威譯法包括"publicly-owned land"(聯合國糧農組織法律數據庫)和"state-owned land/collectively-owned land"(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英譯本),具體語境需區分所有權主體。
“公有地”一般指土地所有權歸屬于國家或集體的土地,區别于私人所有。其定義和範圍可綜合解釋如下:
1. 核心定義
根據,公有土地指“未經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的土地,或私有土地所有權消滅的土地”。這意味着土地未被個人或機構合法占有,或原有私人所有權因法律原因終止後收歸公有。
2. 主要類型與範圍
結合和,公有地在我國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3. 使用權的特點
公有地僅允許通過合法途徑取得使用權(如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而非所有權。使用權需遵守期限和用途限制,例如住宅用地通常為70年()。
4. 與私有地的區别
私有土地是個人或機構通過合法途徑取得所有權的土地,而公有地的所有權不可轉讓。若私有土地因征收、沒收或所有權人放棄等原因滅失,則轉為公有地()。
提示:不同語境下“公有地”可能側重國有或集體所有,需結合具體法規判斷。如需法律實務中的詳細分類,可參考中列出的國有土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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