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trade mark regulations
brand; chop; idiograph; label; logo; trade name; trademark
【化】 brand
【經】 brand; identification mark; merchandise marks; trade marks
【法】 administrative statute
商标管理法規(Trademark Management Regulations)指國家為規範商标的注冊、使用、保護和管理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總稱。其核心在于确立商标權歸屬、維護市場秩序、防止消費者混淆,并保障公平競争。以下從漢英對照及法規内涵角度分層次解析:
商标(Trademark)
漢語指“用于區别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标志”,英語對應“a sign capable of distinguishing the goods or services of one enterprise from those of others”(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定義)。
核心功能:标識來源(origin)、保證質量(quality guarantee)、廣告宣傳(advertisement)。
管理法規(Management Regulations)
漢語指“對特定活動進行監督、控制的規範性文件”,英語譯為“regulatory frameworks governing administration and enforcement”。
法律層級:包括法律(如《商标法》)、行政法規(如《商标法實施條例》)、部門規章(如《商标審查審理指南》)。
注冊制度(Registration System)
法律依據:《商标法》第4、9、30-35條。
使用規範(Usage Compliance)
法律依據:《商标法》第49條、《商标法實施條例》第66條。
侵權救濟(Infringement Remedies)
法律依據:《商标法》第57-61條、《刑法》第213-21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商标制度基本法。最新修訂于2019年。
→ 全文鍊接:國家知識産權局官網 https://www.cnipa.gov.cn(“法律法規”欄目)
《商标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頒布,細化注冊程式、異議、撤銷等操作規則。
→ 來源: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行政法規庫”)
《商标審查審理指南》
國家知識産權局制定,明确顯著性判斷、近似商标認定等實務标準。
→ 來源:國家知識産權局官網“政策文件”欄目
中文術語 | 英文對應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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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專用權 | Exclusive Right to Use a Trademark |
馳名商标 | Well-Known Trademark |
地理标志 |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
商标異議 | Trademark Opposition |
惡意注冊 | Bad-Faith Registration |
注:以上法規鍊接均來自中國政府及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内容實時更新,建議訪問來源獲取最新版本。
商标管理法規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形式确立的,對商标注冊、使用、轉讓、保護及争議處理等行為進行規範的法律體系,其核心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及相關配套法規。以下是具體解釋:
商标管理法規旨在加強商标管理,保護商标專用權,促使生産經營者保證商品/服務質量,維護商标信譽,保障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經濟發展()。
商标注冊管理
自然人、法人等主體需通過商标局申請注冊,獲得商标專用權。惡意注冊或非使用目的的申請将被駁回()。
商标使用與轉讓監管
包括對注冊商标和未注冊商标的監督檢查,如商标使用許可需備案,并監督商品質量()。
商标專用權保護
注冊商标享有法律保護,禁止他人未經許可複制、摹仿馳名商标等侵權行為()。
涵蓋商品商标、服務商标、集體商标、證明商标等類型。其中:
通過行政手段對商标活動進行規範,包括注冊審查、使用監督、侵權查處等,确保商标制度有效運行()。
如需完整法規内容,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全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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