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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法規英文解釋翻譯、商标管理法規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trade mark regulations

分詞翻譯:

商标的英語翻譯:

brand; chop; idiograph; label; logo; trade name; trademark
【化】 brand
【經】 brand; identification mark; merchandise marks; trade marks

管理法規的英語翻譯:

【法】 administrative statute

專業解析

商标管理法規(Trademark Management Regulations)指國家為規範商标的注冊、使用、保護和管理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總稱。其核心在于确立商标權歸屬、維護市場秩序、防止消費者混淆,并保障公平競争。以下從漢英對照及法規内涵角度分層次解析:


一、術語漢英解析

  1. 商标(Trademark)

    漢語指“用于區别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标志”,英語對應“a sign capable of distinguishing the goods or services of one enterprise from those of others”(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定義)。

    核心功能:标識來源(origin)、保證質量(quality guarantee)、廣告宣傳(advertisement)。

  2. 管理法規(Management Regulations)

    漢語指“對特定活動進行監督、控制的規範性文件”,英語譯為“regulatory frameworks governing administration and enforcement”。

    法律層級:包括法律(如《商标法》)、行政法規(如《商标法實施條例》)、部門規章(如《商标審查審理指南》)。


二、法規核心内容

  1. 注冊制度(Registration System)

    • 申請要件:需具備顯著性(distinctiveness),不得違反公序良俗(public order)或存在惡意(bad faith)。
    • 審查流程:形式審查(formal examination)→實質審查(substantive examination)→公告(publication)→異議(opposition)→核準注冊(registration)。

      法律依據:《商标法》第4、9、30-35條。

  2. 使用規範(Usage Compliance)

    • 強制使用義務:注冊後連續三年無正當理由未使用,可被撤銷(revocation)。
    • 合法使用範圍:不得擅自改變注冊商标标識;不得超出核定商品/服務範圍使用。

      法律依據:《商标法》第49條、《商标法實施條例》第66條。

  3. 侵權救濟(Infringement Remedies)

    • 侵權行為認定:未經許可在相同/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近似商标(identical/similar mark)。
    • 救濟措施:民事賠償(compensation)、行政處罰(fines, confiscation)、刑事追責(counterfeiting crimes)。

      法律依據:《商标法》第57-61條、《刑法》第213-215條。


三、權威參考來源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商标制度基本法。最新修訂于2019年。

    → 全文鍊接:國家知識産權局官網 https://www.cnipa.gov.cn(“法律法規”欄目)

  2. 《商标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頒布,細化注冊程式、異議、撤銷等操作規則。

    → 來源:中國政府網 http://www.gov.cn(“行政法規庫”)

  3. 《商标審查審理指南》

    國家知識産權局制定,明确顯著性判斷、近似商标認定等實務标準。

    → 來源:國家知識産權局官網“政策文件”欄目


四、關鍵英文術語對照

中文術語 英文對應表述
商标專用權 Exclusive Right to Use a Trademark
馳名商标 Well-Known Trademark
地理标志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商标異議 Trademark Opposition
惡意注冊 Bad-Faith Registration

注:以上法規鍊接均來自中國政府及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内容實時更新,建議訪問來源獲取最新版本。

網絡擴展解釋

商标管理法規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形式确立的,對商标注冊、使用、轉讓、保護及争議處理等行為進行規範的法律體系,其核心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及相關配套法規。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立法目的

商标管理法規旨在加強商标管理,保護商标專用權,促使生産經營者保證商品/服務質量,維護商标信譽,保障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經濟發展()。

二、管理機構

三、管理内容

  1. 商标注冊管理
    自然人、法人等主體需通過商标局申請注冊,獲得商标專用權。惡意注冊或非使用目的的申請将被駁回()。

  2. 商标使用與轉讓監管
    包括對注冊商标和未注冊商标的監督檢查,如商标使用許可需備案,并監督商品質量()。

  3. 商标專用權保護
    注冊商标享有法律保護,禁止他人未經許可複制、摹仿馳名商标等侵權行為()。

四、管理範圍

涵蓋商品商标、服務商标、集體商标、證明商标等類型。其中:

五、管理措施

通過行政手段對商标活動進行規範,包括注冊審查、使用監督、侵權查處等,确保商标制度有效運行()。

如需完整法規内容,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标法》全文(來源:、)。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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