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iesthood
bonze; monk
duty; job; office; post
僧職指佛教僧團中擔任特定管理或修行職責的職位體系,其核心職能為維護寺院秩序、傳承佛法以及服務信衆。根據漢英佛教詞典釋義,"僧職"對應的英文翻譯為"monastic office" 或"monastic position",常見于東亞佛教傳統中。
一、曆史淵源與分類
僧職制度起源于佛陀時代的僧團管理需求,《四分律》記載早期僧職包含"維那"(維持紀律者)和"知客"(接待信衆者)。漢傳佛教發展出層級分明的職務系統,如唐代《百丈清規》确立的"四大班首"(首座、西堂、後堂、堂主)與"八大執事"(監院、維那、典座等)。
二、典型僧職釋義
寺院最高管理者,需具備十年以上比丘資曆,代表寺院參與宗教事務。據《禅林象器箋》記載,該詞源自印度佛教的"寺主"概念。
負責法事儀軌與僧衆紀律,在早晚課時敲擊引磬指揮唱誦。
總管寺院經濟、建築維護等實務,相當于行政主管。
三、文化特殊性
藏傳佛教體系中對應稱為"格貴"(紀律官),南傳佛教則有"庫頭"(財務官)。現代中國佛教協會《全國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規定,重要僧職需經佛教協會備案。
權威參考資料
“僧職”指僧侶在佛教寺院或宗教體系中所擔任的職務或職稱,通常涉及寺院管理、法會主持及教義傳承等職責。以下是具體分類與解釋:
由曆代中央王朝冊封,代表政治與宗教結合的最高榮譽。例如元朝忽必烈封八思巴為“國師”,統領佛教事務。這類職務在藏傳佛教中聲望極高,多授予對宗教或政治有重大貢獻的僧人。
通過長期修學獲得的宗教學銜,體現佛學造詣。藏語稱“格西”,分不同等級:
依據戒律等級劃分,如“比丘”“沙彌”等,體現僧人持戒程度。這類職務強調個人修行規範,是寺院秩序的基礎。
包括具體管理職務:
在日語中,“僧職(そうしょく)”也指僧侶職責或住持職位,但中文語境更側重藏傳佛教體系内的分類。
以上分類綜合了宗教、學術與管理的多重職能,反映了佛教寺院制度的複雜性與曆史延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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