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reinstatement clause of life insurance
life insurance
【醫】 life insurance; life-insurance
【經】 insurance for life; insurance till death; life assurance
life insurance
【經】 reinstatement clause
人壽保險的補足保額條款(Supplementary Coverage Clause)是保險合同中的一項特殊約定,允許投保人在特定條件下追加保險金額,以滿足被保險人因收入增長、家庭責任變化或通貨膨脹等因素導緻的保障需求提升。該條款通常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觸發條件
當被保險人出現收入顯著增加、家庭負債上升(如房貸增加)或保單現金價值累積未達預期時,投保人可申請啟動補足保額條款。例如,投保人因升職導緻收入增長30%以上,即可觸發條款。
操作機制
補足保額需投保人在約定時間内(如保單周年日)提出申請,并補繳差額保費。新增保額通常基于原保單的費率表計算,且無需重新核保。例如,某終身壽險條款規定,補足保額上限為原始保額的50%[參考《保險法》第23條]。
法律依據
中國銀保監會《人身保險産品管理辦法》第15條明确,補足保額條款需在合同中載明計算方式及限制條件,确保消費者知情權[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
該條款的英文表述常見為"Guaranteed Insurability Option"或"Supplementary Benefit Rider",在英美保險體系中多用于應對長期通脹風險。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NAIC)将其定義為"允許保單持有人定期增加保額而不需額外健康證明的契約權利"[來源:NAIC Model Regulation 690]。
根據搜索結果和相關保險知識,“人壽保險的補足保額條款”通常指保單中允許投保人在特定情況下恢複或增加保險金額的約定。以下是具體解釋:
該條款(英文:reinstatement clause of life insurance)主要涉及兩種情況:
不同于“自動墊交保費條款”(用現金價值抵保費),補足保額條款側重于保額的恢複或增加,而非維持保單有效性。
建議具體條款以保險合同為準,可咨詢保險公司或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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