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reinstatement clause of life insurance
life insurance
【医】 life insurance; life-insurance
【经】 insurance for life; insurance till death; life assurance
life insurance
【经】 reinstatement clause
人寿保险的补足保额条款(Supplementary Coverage Clause)是保险合同中的一项特殊约定,允许投保人在特定条件下追加保险金额,以满足被保险人因收入增长、家庭责任变化或通货膨胀等因素导致的保障需求提升。该条款通常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触发条件
当被保险人出现收入显著增加、家庭负债上升(如房贷增加)或保单现金价值累积未达预期时,投保人可申请启动补足保额条款。例如,投保人因升职导致收入增长30%以上,即可触发条款。
操作机制
补足保额需投保人在约定时间内(如保单周年日)提出申请,并补缴差额保费。新增保额通常基于原保单的费率表计算,且无需重新核保。例如,某终身寿险条款规定,补足保额上限为原始保额的50%[参考《保险法》第23条]。
法律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第15条明确,补足保额条款需在合同中载明计算方式及限制条件,确保消费者知情权[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该条款的英文表述常见为"Guaranteed Insurability Option"或"Supplementary Benefit Rider",在英美保险体系中多用于应对长期通胀风险。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将其定义为"允许保单持有人定期增加保额而不需额外健康证明的契约权利"[来源:NAIC Model Regulation 690]。
根据搜索结果和相关保险知识,“人寿保险的补足保额条款”通常指保单中允许投保人在特定情况下恢复或增加保险金额的约定。以下是具体解释:
该条款(英文:reinstatement clause of life insurance)主要涉及两种情况:
不同于“自动垫交保费条款”(用现金价值抵保费),补足保额条款侧重于保额的恢复或增加,而非维持保单有效性。
建议具体条款以保险合同为准,可咨询保险公司或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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