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區域管轄英文解釋翻譯、區域管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分詞翻譯:

區域的英語翻譯:

area; circumscription; confine; district; extent; reach; region; section
【計】 A; area; region
【化】 band

管轄的英語翻譯:

administer; domination; police; rule

專業解析

區域管轄(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指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據法律規定,對特定地理範圍内發生的案件或事務行使職權的制度。其核心在于劃分不同機關的管理空間界限,确保管轄權的明确性和效率性。在司法領域,區域管轄通常與被告住所地、行為發生地或結果地相關聯,避免管轄沖突;在行政領域,則涉及地方政府對轄區事務的管理權限。

漢英對照解析

法律依據與適用範圍

  1. 民事訴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侵權行為由行為地或結果地法院管轄 。
  2. 刑事訴訟:犯罪地(行為地或結果地)法院具有優先管轄權(《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3. 行政事務:地方政府對轄區内的經濟、社會事務行使管理權,如環保、市場監管等 。

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對"Territorial Jurisdiction"的定義:主權機關在劃定地域内的專屬管轄權限(鍊接)。
  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條明确"住所地"的認定标準(鍊接)。
  3. 司法部《行政執法手冊》:區域管轄在跨區域執法協作中的實踐規則(鍊接)。

術語辨析

網絡擴展解釋

區域管轄(又稱“地域管轄”或“土地管轄”)是指同級人民法院之間,根據其轄區範圍對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審理權限進行分工的制度。它是在級别管轄的基礎上,橫向确定案件由哪個地區的法院受理。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1. 橫向分工:同級法院按照各自轄區劃分案件受理範圍,避免管轄權沖突。例如,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地法院管轄,但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審理更適宜,也可由其管轄()。
  2. 法律依據:如《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民事訴訟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二、主要分類

區域管轄根據案件性質可分為以下類型:

  1. 一般地域管轄
    以當事人住所地為标準,如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就被告”原則()。
  2. 特殊地域管轄
    以特定法律關系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轄,例如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3. 專屬管轄
    特定案件必須由特定法院審理,如不動産糾紛由不動産所在地法院管轄()。
  4. 共同管轄與選擇管轄
    多個法院均有管轄權時,原告可選擇其一提起訴訟()。

三、不同訴訟類型的適用

  1. 刑事訴訟
    • 通常由犯罪地法院管轄,必要時可由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轄()。
  2. 民事訴訟
    • 以被告住所地為主,特殊情況下適用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等規則()。
  3. 行政訴訟
    • 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若複議機關改變原行為,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四、補充說明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案例,可參考《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标記檢測乘法寄存器膽鹽洞察力冬蟲夏草屬放射性鐵動态菲諾切托氏牽引镫釜式再沸器高斯分頻符工程試驗鑒定光形态形成觀禮行使債權寒熱化學促進的棘球囊狀的寬宏的皮下切斷術氣動控制器曲面透平式攪拌器熱力學變化鞣酸辛可甯聲波輻射器實地處理石蓮花嗜異細胞松銷橢圓形紅細胞微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