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terim dividends
【經】 interim
dividend
【經】 dividend on shares
期中股利(Interim Dividend)
指公司在財政年度結束前,基于中期業績向股東分配的臨時性現金股利。其核心特點包括:
臨時性與階段性
在正式年度財務報告完成前,公司根據中期盈利狀況預先分配部分利潤,通常于財年中期(如半年或季度)宣布發放。區别于“年終股利”(Final Dividend),期中股利不依賴全年最終業績(來源:Oxford Dictionary of Finance)。
發放依據與條件
需滿足兩項核心條件:
會計處理
發放時借記“留存收益”,貸記“應付股利”;實際支付後轉為現金流出。若後續全年業績虧損,期中股利通常無需追回,但可能影響年終股利分配(來源:IFRS 9金融工具準則應用指南)。
與年終股利的區别
項目 | 期中股利 | 年終股利 |
---|---|---|
發放時間 | 財年中途(如半年報後) | 財年結束後(年報批準時) |
決策依據 | 中期未審計業績 | 全年經審計財務結果 |
股東批準 | 通常由董事會直接決議 | 需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
實例參考:香港交易所(HKEX)上市公司須遵循《上市規則》第13.45條,明确期中股利需以中期利潤為基礎,且不得導緻淨資産低于股本(來源: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
權威來源鍊接:
期中股利(Interim Dividends)是指公司在會計年度結束前預先向股東分配的利潤,通常基于年中財務結算結果,而非全年最終利潤。以下是詳細解釋:
分配時間
期中股利通常在會計年度的中期(如半年或季度)發放,適用于實行年中、年末兩次決算的公司。與年末的“期末股利”相比,其分配周期更短,無需等待全年財務結果确定。
決策程式
僅需董事會決議即可發放,無需股東大會批準,流程更靈活。其金額不受全年利潤限制,可能來源于未分配利潤或當期盈餘。
滿足股東分利需求
通過縮短分配周期,快速回饋投資者,增強股東對公司經營能力的信心。
提升公司吸引力
期中股利常用于展示公司優秀的中期業績,吸引更多投資者并增強股票流動性。
對比項 | 期中股利 | 期末股利 |
---|---|---|
發放時間 | 年中(如半年) | 年末 |
利潤依據 | 中期盈餘或未分配利潤 | 全年最終利潤 |
決策程式 | 董事會決議 | 需股東大會批準 |
穩定性 | 可能波動(如因業績變化) | 通常更穩定 |
期中股利與普通股利形式一緻,包括:
適用公司類型
多見于現金流充裕、盈利穩定的企業,或需要快速傳遞積極信號的新興公司。
潛在風險
若公司全年實際利潤低于預期,可能影響期末分紅能力,需謹慎平衡中期與全年分配策略。
如需進一步了解股利類型或具體案例,可參考權威財務百科(如MBA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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