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ight over
a scrape of the pen; ink; set one's hand to; signature
【化】 signature
【經】 signature
devolve on; hand over; handover to the successor; make over; remove; set over
transfer
【經】 make over
籤字移交是漢語法律及商務領域中具有明确權責确認效力的專業術語,指通過籤署書面文件将特定物品、權利或職責正式轉移至另一方。該行為需同時滿足形式要件(簽名或蓋章)與實質要件(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其核心功能在于固化法律關系變更的合法性。
在英文法律體系中,"sign and transfer"或"execute handover"為常見對應表述,強調通過書面協議完成權利義務的轉移。根據《Black's Law Dictionary》定義,此類行為需包含完整契約要素(offer, acceptance, consideration),且轉移過程需符合管轄地法定形式要求。
典型應用場景包含:
法律效力層面,《民法典》第502條明确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此條款構成籤字移交行為的核心法理基礎,确保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籤字移交"在司法程式中的核心含義是:公安機關完成偵查後,将案件材料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時,雙方通過籤字确認責任的法定程式。具體解釋如下:
一、法律意義
二、籤字主體與作用
三、後續法律程式
注:該術語主要適用于刑事訴訟中公安與檢察機關的案件交接,不同于行政事務中的普通工作移交。如需了解具體案件進展,建議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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