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 credit
【經】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s
entertain; fund; paragraph; sincere
【法】 item; sub-paragraph; sub-section
【經】 letter of credit
憑單付款信用狀(Documentary Payment Credit)是國際貿易中基于跟單信用證體系的核心支付工具,其法律定義與操作規範在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 600)中有明确界定。該信用狀要求受益人(出口商)向開證行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指定商業單據,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及保險憑證等,銀行在單據嚴格相符的前提下履行付款義務。
從金融實務角度,該信用狀具備三個核心特征:①付款條件的單據化,銀行僅憑表面合規單據付款;②銀行信用替代商業信用,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③單據審核遵循"鏡像原則",即受益人提交的單據須與信用證要求完全一緻。根據國際商會第745號意見書,即便存在非實質性不符點,銀行仍有權拒付。
在風險控制維度,世界銀行《貿易金融操作指南》指出該工具通過"單據質押"機制降低交易風險:進口商憑單提貨前須完成單據贖買,出口商則在交單後即獲銀行付款保障。這種雙重保障機制使其成為跨境貿易中最廣泛使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憑單付款信用狀”是國際貿易中結合了“憑單付款”與“信用證”兩種機制的支付方式,其核心是通過銀行信用保障交易安全。以下是詳細解釋:
憑單付款信用狀(Cash Against Documents under Letter of Credit)指在信用證框架下,賣方需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如提單、發票等)後,銀行才向賣方支付貨款。這種模式融合了信用證的銀行擔保與憑單付款的交單條件,确保買方付款後獲得提貨權。
銀行信用擔保
開證行以自身信用為買方擔保,承諾在單據符合信用證要求時付款,降低賣方收款風險。
單據為核心
付款以提交指定單據為前提,如提單、保險單、商業發票等,銀行僅審核單據表面真實性,不涉及貨物實際狀況。
風險分配明确
適用于買賣雙方互信不足但需高效結算的情況,尤其常見于大宗商品貿易或跨國交易中,通過銀行介入平衡雙方風險。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操作或單據類型,可參考國際貿易實務相關教材或銀行信用證條款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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