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law of excluded middle
排中律(Law of Excluded Middle)是形式邏輯三大基本定律之一,其核心内涵可概括為: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互相否定的思想(命題)必有一個為真,且不存在第三種中間狀态。這一原則在數學證明、計算機科學和哲學分析中具有基礎性地位。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該術語的英文全稱為"Law of Excluded Middle"(縮寫LEM),其拉丁語源"tertium non datur"直譯為"沒有第三種可能"。該定律的數學表達式為: $$ forall P(P lor eg P) $$ 即"對于任何命題P,P或非P必有一真"。
在邏輯實踐中,排中律要求思維必須保持明确性,例如:
學術界對排中律的適用邊界存在讨論。直覺主義邏輯學派(如L.E.J. Brouwer)認為該定律不適用于無限集合的數學證明,而經典邏輯體系仍将其視為基礎公理。現代計算機科學中,該定律構成布爾代數的核心運算規則,直接影響算法設計中的條件判斷結構。
權威參考文獻:
排中律(Law of Excluded Middle)是邏輯學三大基本定律之一(與同一律、矛盾律并列),其核心表述為:對于任何命題,它要麼為真,要麼為假,不存在第三種中間狀态。用符號邏輯可表示為: $$ A lor eg A $$ 其中“$lor$”表示“或”,“$ eg$”表示“非”,即“A 或非 A 必有一個成立”。
基本内涵
排中律要求思維具有明确性。例如命題“今天下雨”,在經典邏輯中隻有兩種可能:要麼“今天下雨”為真,要麼“今天沒下雨”為真,不能同時否定兩者。
與矛盾律的區别
適用範圍
現實争議
例如,司法判決中“有罪”或“無罪”看似符合排中律,但實際可能存在“證據不足”的中間狀态。這反映了排中律在二值邏輯中的理想性與現實複雜性的差異。
數學中常用排中律證明“存在性”。例如,通過假設“不存在最大的素數”推出矛盾,從而證明“存在無限多個素數”(反證法依賴排中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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