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pecial pleader
indictment; petition; record
【法】 bill; bill of complaint; extract; memorial
grass; herbage; mushroom; wort
【醫】 grass; herb; herba; wort; yerba
personification
【法】 impersonate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訴狀草拟人”對應的英文術語通常為“pleadings drafter” 或“drafter of pleadings”,指專門負責撰寫、起草訴訟文書(尤指起訴狀、答辯狀等)的專業人員。其核心含義與職責如下:
法律文書起草專家
“訴狀草拟人”指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受當事人委托或受雇于律所,依據事實和法律依據,撰寫符合法定格式與内容的訴訟文件(如民事起訴狀、刑事自訴狀、答辯狀)的專業人士。其職責包括梳理案件事實、提煉法律争議點、援引適用法條,并确保文書邏輯嚴密、表述精準 。
訴訟程式的關鍵角色
在普通法系(如英美法)中,訴狀(pleadings)是訴訟雙方陳述主張與抗辯的基礎文件,草拟人的工作直接影響案件審理方向。其需嚴格遵循《民事訴訟法》對訴狀的格式要求(如當事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理由等),避免因形式瑕疵導緻駁回 。
法律知識與實踐經驗
訴狀草拟人通常需具備法學教育背景,并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英美法語境下,此類角色多由執業律師(solicitor/barrister) 或持證法律文書專員(certified legal document preparer) 擔任,以确保文書的法律效力 。
區分“代書人”與“代理人”
需注意,“訴狀草拟人”僅負責文書撰寫,不必然享有訴訟代理權。在中國法律框架下,未取得律師執業資格的自然人可擔任“訴訟代書人”,但不得以代理人身份出庭(依據《律師法》第13條)。
在普通法系,訴狀草拟高度專業化,且受《聯邦民事訴訟規則》(FRCP)等嚴格規範;而中國實踐中,訴狀可由當事人自書、律師代書,或由基層法律工作者協助,但需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的形式要求 。
來源:
“訴狀草拟人”指專門負責起草法律訴狀的專業人士。該詞在不同法律體系中有具體含義:
基本定義
訴狀是當事人向法院提交的書面訴訟材料,需寫明訴訟請求、事實依據和法律理由( )。草拟人即負責撰寫或起草該文書的主體,可能是律師、法律顧問或具備法律知識的專業人士。
普通法體系中的特殊含義
在英美法系中,“訴狀草拟人”對應的英文為special pleader( ),指專門從事訴狀起草的法律從業者。這類人員需精通法律程式及文書格式,确保訴狀符合法院要求。
適用場景
提示:如需了解具體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實務差異,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機構。
北美萍篷草測高機成員初期發育初始階段大氣泡等規聚合物低易熔質非晶形烏頭鹼酚醛清漆複穿孔機紅橡皮管夾螺旋加酸器揭發某人局部發育不全寬度優先搜索藍蠟顱縱裂濾泡性甲狀腺腫美國保管人股份黴菌腦松解術歐洲杜松屈折包柔氏螺旋體適合貨櫃箱貨物死前受傷調整分貝同向的維護診斷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