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nsortium as a juridical person
財團法人(Foundation Legal Person)的漢英詞典釋義
一、核心定義
財團法人(cái tuán fǎ rén)指以捐助財産為基礎設立的法人組織,其核心目的是實現特定公益目标(如教育、慈善)。其財産獨立于捐助人,管理機構依據捐助章程運作。
英文對應術語為Foundation Legal Person(亦稱 Foundation Corporation 或 Endowment Legal Entity),強調其資産捐贈屬性和非營利性質。
二、法律特征解析
財産核心性
財團法人無成員(如股東),僅以捐助財産為成立基礎。財産需在設立時足額交付,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例:基金會初始資産需經登記機關驗資确認。
公益目的限定
中國《民法典》第八十七條明确財團法人屬“非營利法人”,須以公益為目的。營利所得不得分配,僅用于章程規定的慈善、學術等事業。
治理結構
決策機構為理事會(Board of Trustees),執行捐助章程條款。捐助人通常不參與運營,但可保留章程修訂監督權。
三、與相近概念辨析
社團法人以成員(人)為基礎(如公司、協會),財團法人以財産為基礎。前者可通過成員決議修改章程,後者修改需主管機關批準。
公益信托屬契約關系,財團法人則是獨立法人實體,具有更強法律人格和穩定性。
四、域外法律對照
五、典型實例
中國境内的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注冊號:53100000500021348W)是典型財團法人,資産用于支持科研、學生獎學金等公益項目,受民政部監管。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平台限制未添加外鍊,但上述法律名稱及條款可于政府官網或權威法律數據庫驗證。)
財團法人是指以財産為基礎成立的法人組織,其核心特征在于通過捐助財産實現特定的公益目的,而非以成員集合為核心。以下是詳細解釋:
財團法人是法律認可的獨立民事主體,以特定財産為基礎設立,專用于文化、教育、環保、慈善等非營利性社會公益事業。其財産具有獨立性,禁止挪作私用,且無傳統意義上的“成員”,僅設執行機構(如理事會)管理事務。
包括基金會、私立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研機構、宗教場所及慈善組織(如孤兒院、救濟院)等。
對比項 | 財團法人 | 社團法人 |
---|---|---|
成立基礎 | 財産集合 | 成員集合(如股東、會員) |
目的 | 非營利性公益 | 可能營利(如公司)或非營利(如協會) |
治理結構 | 無成員,僅設執行機構 | 由成員大會、董事會等共同決策 |
設立依據 | 捐助人意志或章程 | 社員共同制定的章程 |
財團法人具有獨立法律人格,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責任範圍限于其名下財産。其存續不受捐助人變動影響,需依法登記并接受監管。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國家的法律實踐(如老撾、日本等),可參考相關法條或權威解讀來源。
艾氏合金安全界線鋇混凝土搓撚單側系統燈絲發射電容器箱低壓額葉下的馮特氏強直浮點移位工作圖換新成本脊髓神經性麻痹烤缽試金法卡普隆氏點民定憲法念珠狀的匹派環素輕狂躁者軟膜珠網膜炎砂濾器十八烯二羧酸順-9,12-十八碳二烯酸說明原理調劑學通俗劇作者同位素療法微處理機調試程式維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