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rimage duty
import; input; introduce
【計】 CI; enter; entering; in-fan; input; inputting; load line; typing-in
【化】 input
【醫】 importation; infusion; intromission
【經】 import
supertax; surtax
【經】 addition to the tax; additional tax; supplementary taxes; surtax
tax surcharge
輸入附加稅(Input Surcharge Tax)是指對特定商品或服務的進口環節在征收常規關稅和增值稅之外,額外加征的一種稅費。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
征稅對象與環節
主要針對進口貨物或服務(即“輸入”),在海關申報進口時征收。它是在進口環節除關稅、進口增值稅等常規稅費外額外附加的稅項。
設立目的
與相關稅種的區别
英文對應術語
在漢英詞典或國際稅收語境中,“輸入附加稅”對應的标準英文術語是Input Surcharge Tax。有時根據具體語境或征收目的,也可能稱為Import Surcharge 或Import Levy。
計稅方式(示例)
輸入附加稅通常以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CIF價 + 關稅)或數量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的附加稅率征收。公式可表示為:
$$
text{輸入附加稅應納稅額} = (text{完稅價格}) times text{附加稅率}
$$
或
$$
text{輸入附加稅應納稅額} = text{進口數量} times text{單位稅額}
$$
參考來源:定義與解釋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OECD國際稅收術語彙編(OECD Glossary of Tax Terms)以及主要漢英法律/經濟詞典(如《元照英美法詞典》、《英漢漢英經濟學詞彙》)中關于進口環節附加稅費的通用表述。具體征收範圍、稅率需依據中國國務院或海關總署發布的有效稅收法規文件(如相關年度《關稅實施方案》中的特别關稅條款)。
附加稅是隨正稅加征的稅種,主要用于地方公益事業和特定財政支出。以下是詳細解釋:
附加稅是“正稅”的對稱,以正稅(如增值稅、消費稅)的存在為前提,按一定比例加征。例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均以增值稅/消費稅為計稅依據。其特點包括:
獨立附加稅種
以正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增值稅/消費稅的7%、5%或1%征收,取決于納稅人所在地)。
正稅組成部分
如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中的地方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的3%加征)。
稅種 | 稅率範圍 | 計稅依據 |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1%、5%、7% | 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額 |
教育費附加 | 3% | 同上 |
地方教育費附加 | 2% | 同上 |
計算公式示例:
城市維護建設稅 =(增值稅 + 消費稅) × 稅率
教育費附加 =(增值稅 + 消費稅) × 3%
如需完整政策文件或地區性細則,可參考財政部或稅務部門官方發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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